部份企業為求博取商界展關懷認證,卻懶理活動質素。

「商界展關懷」於2002年推行,已有3000多家企業獲頒標誌。

近年商界愈來愈重視企業社會責任(CSR),為掛上「良心企業」名銜,不惜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但在「慈善」的包裝背後,卻有社福界反映部份商界僅視CSR為企業宣傳,籌辦服務時只求時數,不求質素,時有捐贈過期物資,義工「甩底」情況屢見不鮮,小則活動受阻,大則影響服務使用者安全。不少企業更外判CSR予公關處理,為取得「商界展關懷」認證,抱着「剔格仔」填項目的心態,與社福機構洽談合作時猶如「傾生意」,種種情況均令社福界憂慮CSR是否已經變質。

根據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數字,獲頒「商界展關懷」或「同心展關懷」標誌的企業,由16年前的200多家,增至上年度共3000多家企業,單計上年度已籌得4億元捐款,以及21萬義工時數。數字反映商界熱衷推動CSR,但社福界不諱言部分企業未必真正瞭解服務對象需要,籌辦活動甚至只為沽名釣譽,形成「偽慈善」的現象。

復康機構職員阿胡(化名)表示,不時接獲企業來電,開宗明義指明為取得「商界展關懷」頭銜,希望與社福機構合作,「可能他們要meet target(達成目標),大多也是臨急臨忙打來,例如要求一個月後便安排到CSR活動。」阿胡更指,部份機構會提出「附帶條件」,「活動地點一定要港鐵沿綫,新界區不去,最好是室內進行。」

部份CSR活動,有機會為社福機構添亂。

不但事前諸多要求,CSR活動當日亦有機會為社福機構添亂。籌辦CSR活動的企業一般會安排員工擔任義工,惟阿胡憶述,半年前一家企業為復康機構安排手作班時,原本答應派出約20名義工,故機構安排10多名殘疾學員參與,「怎料最後只有4至5名義工出席,其餘都『甩底』,幸好活動是在室內,我們也有足夠同事在場,否則走失學員便很麻煩。」阿胡坦言遇過數次類近經驗後,機構已習慣預留額外一至兩名同事人手,以策安全。

根據「商界展關懷」提名錶格,企業要取得認證,須在關懷社區、關懷員工及關懷環境3大範疇,各實踐最少兩項準則。曾任職社企的梁先生(化名)直言,不少企業以「剔格仔」的心態完成CSR項目,「試過有企業在提名期完結前,要求我們endorse(認受)他購買的小量社企食品,可能是剛剛發現還欠一項(準則)。」捐贈物資亦是認受的項目之一,阿胡的機構卻曾接收一批過期物資,「本以為企業捐物資幫忙我們,倒頭來竟把我們當成廢物回收商?」

梁先生又形容,不少大企業亦喜歡借用CSR作宣傳,如在完成籌款活動後舉辦大型典禮,安排受助機構出席拍幾張合照,「好像做場show(表演),要讓人知道他們幫忙了機構,但活動本身對機構而言沒有幫忙。」他慨歎,社福機構早知企業並非無條件提供資源,「否則便不用開名」,故兩者傾談合作時便恍如「傾生意」般各取所需,確令部份前綫同工感到難受。

企業社會責任近年獲商界重視,但有人僅視之為宣傳,令活動未能惠及弱勢社羣。

除了企業外,近年更有一批「自信心培訓班」學員,為了實踐課程所帶來的性格轉變,向中小型社福機構叩門,自薦舉辦活動,同樣令人有「為做而做」的感覺。曾接觸這批學員的病人組織員工龐先生(化名)發現,近2、3年每隔一兩個月,就會遇到一批來自私營培訓機構的「自信心培訓班」學員,以多個小組的形式,一窩蜂聯絡規模較細的社福機構,「他們表示想籌辦一個大型活動,邀請機構內的會員參加。」

他形容,這批人目的只為舉辦一次大型活動,缺延續性,着重場面及規模,「可能是一起去新界農莊、睇戲、嘉年華,甚至是打破健力士世界紀錄的活動。」他指出,由於「學員」要在課程完結前「展示自己比之前更有自信心及愛心」,活動籌備時間又趕急,令他有「為做而做」的感覺。不過,他知悉仍有小型社福機構願應邀參與,「始終細機構資源有限,未必有足夠資源籌辦戶外康樂活動。」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前會長葉建忠不諱言,企業頂着CSR的帽子,卻非真心做慈善的情況並不罕見,「對某些企業而言只是一種買賣行為。」他注意到,近年不少企業將CSR外判予公關負責,但公關思維與社福界截然不同,「最常聽到的便是,活動多不多人?老闆出場時會不會有小朋友一起拍大合照?」

社福機構希望能和企業通力合作,真正實踐CSR理念。

葉坦言,CSR本是好事,企業的捐助一般較政府撥款更具彈性,容許社福界有更大發揮空間,故大部份同工在不影響服務質素下,也會盡量迎合企業要求。惟他期望,企業與社福機構之間可加強溝通,瞭解彼此需要,方能真正實踐CSR理念。

社聯業務總監蔡劍華亦指出,計畫的原意冀鼓勵商界回饋社會,為了加強向商界灌輸此理念,社聯每年也會舉辦「夥伴聯繫日」,讓商界與社福界直接接觸。他亦強調社福機構有「把關」的權力,「如果社福機構覺得企業不瞭解CSR的意義,應該教育他們,相信大部份企業也會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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