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祯竞选团队日前一同至苗栗中正堂登记参选县长。(图/徐定祯粉丝专页)

▲徐定祯竞选团队日前一同至苗栗中正堂登记参选县长。(图/徐定祯粉丝专页

记者徐溱谧/综合报导

年底九合一选举将近,苗栗县的报纸中却出现匿名的攻击文宣。县长候选人徐定祯竞选团队31号发现,有心人士以匿名方式,委托派报业者夹带内容不实的黑函,立即带著相关事证前往头份警分局报案,要求警方查缉黑函来源。

徐定祯竞选总部表示,这份匿名文宣以党派挑拨分化族群,散播假消息,依据选罢法第52条第1项规定,候选人所发表的文宣,除了署名之外,一定要签名,未经签名的文宣一律以黑函认定。

徐定祯竞选总部进一步指出,此举已涉及选罢法104条,「意图使候选人当选或不当选,以文字、图画、录音、录影、演讲或他法,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事,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也涉及刑法第310条的加重诽谤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罚金。

徐定祯竞选总部表示,已经委托律师依法提告,「强烈谴责这种恶质的政治手段,也呼吁选民唾弃这种抹黑选举文化」,同时也提醒派报业者和网路通讯软体业者,对于夹报文宣品应持审慎态度,以免误触选罢法,连坐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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