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楊亞東 通訊員 陳澤燕 張菲


浙江諸暨市兩名男子酒後各開“保時捷”上路飆車,時速最高達到172公里——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4月28日從諸暨交警部門獲悉,應某、蔣某均已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刑拘。


本文圖片均來自“諸暨警方”微信公衆號


22日23時許,諸暨交警部門連續接到三起報警,稱陶朱街道雙金線路段有人飆車,排氣管噪音很大。


交警趕到現場後,發現飆車車輛已經離開,調取監控發現,一黃一白兩輛保時捷跑車23時許在該路段飆車,競速時存在多次隨意變更車道穿插正常行駛車輛、超速、闖紅燈、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壓雙黃線掉頭、交叉路口超車等多項違法行爲。車輛軌跡顯示,兩車所經線路呈環形,道路多爲城市主幹道。



24日,交警在一家酒店找到涉案的黃色保時捷跑車和司機應某,應某對飆車行爲供認不諱,並供出另一飆車者蔣某。




據介紹,蔣某和應某都是汽車“發燒友”,蔣某24歲,無固定職業;應某21歲,在校大學生。


不久前,應某花2萬元租了輛保時捷,租期一個月。蔣某提出和應某比車技,花800元租了輛同款的白色保時捷,租期一天。


22日晚,兩人在KTV喝酒後開始上路比試。經沿線監控點車速鑑定,飆車時兩車平均時速都在100公里以上,最高時黃色保時捷的時速爲151~158km/h,白色保時捷爲166~172km/h,超過該路段限速100%。




本期編輯 周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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