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兼職新巴車長,去年5月一個清晨乘搭城巴機場快線往港珠澳大橋,期間懷疑要求城巴司機「飛站」不果,憤而出拳傷人,巴士其後失控撞向路壆,兩人均受傷,涉案新巴車長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1日。

被告早前已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早判刑時,辯方澄清案情指出,當日為事主出言挑釁在先,被告想投訴,但無車長資料,才魯莽地想扯開事主口罩一睹容貌,否認出拳打人。裁判官劉淑嫻認為辯方說法不合理,認為若非被告魯莽,令事主受驚,不會釀成意外。

事發去年5月24日清晨6時許,50歲被告鄧少鋒乘搭城巴A21號前往港珠澳大橋。辯方今日澄清,當巴士駛至運大樓已全數落客,事主巡車時見被告仍留車上,被告估計對方不滿被阻延收工,上前打算商量早一站下車,未料事主急剎車,被告跌倒,兩人起爭執。

辯方指事主冷言冷語,粗口指罵被告,透露被告因雙親及兒子患癌,心情低落。原想投訴事主,惟對方沒有掛車長證,於是伸手想扯開事主口罩,察看其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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