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稱「牌照屋」業權屬妻子親人
按他理解這樣並無問題。
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居於西貢清水灣碧水新村不可轉讓或出租的「牌照屋」(1號)被懷疑有僭建物,並質疑他是否合資格入住該「牌照屋」。
陶輝下午在寓所附近回應傳媒提問時指,寓居所的持有人為其妻子親屬,按他理解這樣並無問題。他指「License holder is my wife family member, Mr Lau, He gives me permission to live here.」(牌照持有人是我妻子的家庭成員劉先生,他允許我在這裏居住。)
而就懷疑僭建一事,陶輝昨午回應時指,會配合地政總署等部門的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