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

  本報記者 郭錦輝

  近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印發《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通過引導更多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高等學校辦學和深化改革,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把數以萬計的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成爲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學習工廠”,未來將有效引導和充分激發企業的內生動力。

  產教融合型企業是指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職業院校、高等學校辦學和深化改革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行爲規範、成效顯著,創造較大社會價值,對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吸引力和競爭力,具有較強帶動引領示範效應的企業。深化產教融合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的重大改革任務。《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2018—2022年)》《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均對深化產教融合、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工作作出部署。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根本還是要靠創新和人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要求現代化教育體系構建開放創新複合多元的生態系統。同時,在現代化經濟和產業體系中,企業已不再是單純的產品生產者和服務提供者,更是技術創新和技能人才的重要需求者和孵化者。因此,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是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推動教育改革,重塑我國人力資源優勢的實踐創新;是培育市場創新主體,打造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內在需求。

  爲強化服務產業的政策導向,《實施辦法》要求重點建設培育主動推進製造業轉型升級的優質企業,現代農業、智能製造、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急需產業領域企業,以及養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會領域龍頭企業。優先考慮緊密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技術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動加大人力資本投資,發展潛力大,履行社會責任貢獻突出的企業。《實施辦法》還提出,進入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證目錄的企業,由國家按規定給予“金融+財政+土地+信用”的組合式激勵。

  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培育工作,我國具有紮實的產業基礎。據統計,截至2017年,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共有37.27萬個,其中大中型工業企業5.89萬個,加上同樣數以萬計的生產性服務業和社會性服務業企業,越來越多的企業正在順應高質量發展潮流,希望參與到職業教育辦學和人才培養中來。應該看到,當前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面臨十分有利的發展機遇,加強政府引導、強化企業主導,將“渴求人才”的社會共識轉化爲“投資於人”的現實行動,既符合職業教育改革的需要,也符合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

  《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指出,到2022年,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積極性有較大提升,培育數以萬計的產教融合型企業。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政策設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要有效引導和充分激發企業的內生動力,在鼓勵企業率先探索的同時,積極加大政府支持引導,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勵效應,將企業參與產教融合改革從“要我做”變成“我要做”,營造企業積極投入、競相參與的良好氛圍,把數以萬計的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成爲支撐高質量發展的“學習工廠”。

  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提升產業人力資本,是增強經濟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渠道。通過深化產教融合,有利於促進企業技術技能、工匠精神、先進管理、創新文化等要素融入學校人才培養以及科學研究的過程;能夠促進教育鏈、人才鏈和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從而助力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也應該成爲深化產教融合的重要主體。未來要抓住國家職業教育大改革大發展的有利時機,健全建設產教融合型企業的制度安排,帶動更多企業參與產教融合改革,整體提升我國產業結構和人才素質,不斷激發人才活力,進一步釋放人才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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