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搜小组/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妈妈12日晚间冲进大安区一间超商怒骂店员,因为9岁的儿子将多达1万元的压岁钱拿去买游戏点数,妈妈认为店员没阻止孩子买点数。但由于男童所购买的点数已经储值入帐,店员也很无奈。话题意外在PTT引发热论,有人狂批妈妈「小孩没管好怪店员」,但也有人说,店员确实不该卖点数给男童。

男童妈妈当时在店内怒吼「你怎么会这样搞呢?以后你有小孩,你将心比心好不好,我是一个很辛苦的妈妈」,更表示男童只是一个国小都还没毕业的孩子,他懂什么?还质问店员,「你知不知道钱难赚!」过程中还一度哽咽。

►9岁童万元压岁钱买游戏点数 妈怒冲超商哽咽喊:知不知道钱难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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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点数,店员。(图/民众提供)

▲▼9岁男童买万元点数,让妈妈又气又伤心到超商质问店员。(图/民众提供,下同)

男童哥哥也出声,质疑店员是为了超商业绩才卖点数给男童,直批「为什么要卖这个东西给年纪这么小的,而且数量还不少,他还没有10岁,这样子让他花这个钱,你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心?」

超商店员则无奈强调,男童购买时他有出言相劝,怀疑男童是不是被诈骗了,甚至还询问男童「钱从哪里来?」但男童告诉他是从红包钱拿的,坚持要购买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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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点数,店员。(图/民众提供)

消息被转贴到PTT,许多网友看到后纷纷傻眼批家长,「讲什么屁话?小孩没管好怪店员,你他X是店员让妳怀孕生喔」、「你家小孩拿钱去买点数还要超商店员管教」、「甘超商屁事,谁知道他是不是帮父母买的」、「买之前还有先问算店员很有良心了,不然妳想怎样」、「有些不卖,8+9父母又会来找碴,只能说顾客百百种」、「怪店员真的好笑,这小孩我想以后红包要父母管惹,惨」、「给小孩钱又管小孩怎花? 我还以为是偷的结果不是,小孩自己的钱要怎花家长是在哭X小?管很宽耶!」

但也有人认为,「对推文风向满意外的,新闻内写说对小孩买点数没有法令规范也有点傻眼……这应该要是常识好吗?民法13条规定满7岁未满20岁者为限制行为能力人,77条规定限制行为能力者的法律行为应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无效,例外是纯获利益(例如送他东西),或日常生活必须(例如买早餐、牛奶)」、「9岁小孩买1万元游戏点数?不是纯获利益,也不是日常必须,店员应该做的是跟他父母确认(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法确认,就不应该卖给他,就这么简单」。

▲▼超商,点数,店员。(图/民众提供)

还有超商店员分享自己的经验,「现在超商都有员工教育,年纪明显太小是不能卖的,当初带我的前辈,店长都是这样告知的。不过我大夜班基本上很少遇到,遇到都是大额的,我就遇过几次看起来就国小左右的,要买点数我就跟他说不行喔,需要父母陪同,国高中生我就不太管,通常都是几百块贝壳币的」。

更有乡民贴出法规「第 77 条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但纯 获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第 78 条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所为之单独行为,无效」、「第 79 条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 之承认,始生效力」,说这起事情援用民法77-78条,国小学童年龄在7岁以上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购买游戏点数这件事情上 1.点数不属于日常生活之所需 2.其行为契约未得法代同意,超商绝对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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