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4月30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已故鐵路警察李承翰於去(108)年7月處理自強號補票糾紛時,遭乘客鄭姓男子持刀刺殺送醫不治;嘉義地院閤議庭審理後,認定鄭嫌行為時思覺失調癥急性發病,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無罪,諭知50萬元交保,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對此,嘉檢將提起上訴。

嘉義地院錶示,經颱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鑒定,鑒定醫師認為,思覺失調癥病人需終身服藥控製,停藥2年內幾乎100%會發病;鑒定報告指齣,鄭嫌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癥急性發病妄想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已喪失辨識能力,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緻。

由審判長卓春慧、林傢賢、鄭諺霓組成的閤議庭認為,鄭嫌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行為,已達《刑法》第19條第1 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因此依法應判決其無罪。

嘉義地院閤議庭審理鐵路刺警案,認定鄭嫌行為時思覺失調癥急性發病,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無罪。圖為李承翰資料照。
嘉義地院閤議庭審理鐵路刺警案,認定鄭嫌行為時思覺失調癥急性發病,不能辨識行為違法,因此判決無罪。圖為李承翰資料照。 (中央社)

嘉義地院錶示,鄭嫌(55歲)經判處無罪後,依法本應撤銷羈押,但因案件還沒判決確定,閤議庭考量鄭嫌罹有思覺失調癥,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且所為情節重大,已造成社會大眾恐慌;為維護社會安寜秩序,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並參酌鄭嫌傢庭經濟狀況,諭知鄭50萬元交保停押。

獲判無罪後,鄭嫌當庭錶示,沒有意見,僅擔心交保金籌不齣來,“我請人找錢”。不過,截至下午5時,鄭嫌仍覓保無著,還押看守所。對此,嘉義地院法官、發言人洪裕翔錶示,鄭嫌傢屬錶示當日無法辦理交保,若改日辦理,嘉義地院將召開調查庭,審酌具保人與鄭嫌關係,並參考檢方與辯護人意見後,再裁量是否增加具保條件。

檢方不滿提抗告並將上訴

而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發言人蔡英俊則錶示,檢察官於偵查階段,除對於鄭嫌殺害李員之客觀行為積極調查取證外,更對於其主觀犯意詳為訊問鄭嫌、目擊證人,並勘驗所有現場錄影畫麵,認為鄭嫌於行為時尚具辨識能力纔提起公訴。且鄭嫌於檢方交互詰問時,可明確陳述行為當下心路曆程,足證明行為時能通察事理、辨識能力並未喪失。

蔡英俊強調,精神鑒定結果雖然認定鄭嫌符閤“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不過,最高法院一貫認為鑒定報告僅供參考,法院仍須綜閤全案事證為適正判決;但嘉義地院忽略其他證據,僅以鑒定報告即判決無罪,嘉檢深感遺憾,並將提起上訴。此外,嘉檢主張,法院判決不當而讓鄭嫌交保,邏輯思考錯誤,將提起抗告。◇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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