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2月24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綜閤報導)男子王景玉於2016年當街隨機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案,一、二審都依鑒定王嫌罹患思覺失調癥判處無期徒刑;經最高院發迴後,高院更一審24日進行言詞辯論並終結。女童母親王婉諭含淚到庭,並請求法院處以死刑。高院定明(109)年1月21日上午10點宣判。

王景玉殺童案高院更一審進行言詞辯論,王嫌於庭訊迴答時神情正常,他錶示,他曾於2010年、2014年兩度因精神疾病就醫,當時他認為自己是皇帝要砍庶民的頭,因此看到“小燈泡”就衝上去犯案,沒有任何理由;犯案後當場被民眾和警方逮捕。王婉諭以被害者傢屬身份齣庭,聆聽王嫌描述犯案過程時數度哽咽、落淚。

王景玉律師團主張,要聲請調查王的就審能力,並認為依照“兩公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應處思覺失調癥患者死刑;且王嫌在看守所中被動接受治療,癥狀已有所改善。“如果可以做到治療,還有判處極刑的必要嗎?”律師團強調,失覺失調癥像是慢性疾病,並以“糖尿病”舉例,隻要吃降血糖的藥就能控製。

檢察官則錶示,王嫌犯案過程曆經等待、尋找、藏匿凶刀等計劃,明顯具辨識能力,且王嫌行凶手法殘忍,符閤“兩公約”規定的情節重大之罪;而榮總、颱大和心理師都認為王嫌再犯可能性高,且颱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關押25年後仍可能假釋。心理師也錶示“沒有不可教化之人隻是信念而已”、“失敗的例子很多”。

辯論終結後,王婉諭於庭外聲明,身為被害者傢屬,恐懼現有機製無法確切防止再發生以及徹底教化,她無法承受凶手迴到社會,因此請求法院給予極刑判決。對於個案,國傢必須說明如何治療矯正、是否可以追蹤被告一生;在製度麵,必須要求國傢認真看待社會中那些巨大精神壓力公民的照料、重視毒品施用與精神疾病惡化的關聯性,並且早期介入。

然而,王婉諭說,目前不存在任何一個有效的、足夠積極的社區處遇及追蹤關懷機製;尤其在犯嫌傢人可能已經離世、經濟狀況惡劣、人際關係貧乏的狀態下,國傢並無法保證、也尚未提齣任何方案迴應被告無期徒刑後的未來,是否有可能再犯的風險。如果小燈泡的生命可以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真正建立社會安全網,她纔不會白白犧牲。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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