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13日。

四旬中学男教师涉于去年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作虚假声明,隐瞒自己同时受雇一间补习社的事实,诱使考评局委任他为文凭试报到室主管,日前遭廉署落案起诉一项欺诈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应辩方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1月13日,期间索取法律意见。

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被告陈耀辉(40岁)被控于18年3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藉作欺骗,在交予考评局的回条上作出虚假声明,表示自己在补习学校没有任何教学职务,并意图诈骗,诱使考评局确定委任他为英国语文说话能力考试的报到室主管,因而导致他获得作为报到室主管3780元酬金,导致考评局委任在补习学校有教学职务的人为报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被告陈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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