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9日消息,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印发。

  《管理办法》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80%的比例进行补助(定额补助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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