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4月9日消息,發展改革委會同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對《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地方醫療衛生領域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管理辦法》印發。

  《管理辦法》指出,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綜合考慮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原則、所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情況,實行差別化補助政策,中央預算內投資原則上按照東、中、西部地區分別不超過總投資的30%、60%、80%的比例進行補助(定額補助項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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