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蘭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蘭太實業”) 成立於1998年,2000年在上交所掛牌上市。經過20餘年的打磨,該公司現已發展成爲集製鹽、鹽化工、生物製藥、礦產資源開發爲一體,橫跨內蒙古、青海、江西等三省六地的鹽與鹽化工行業龍頭企業。經過公司的不懈努力,2018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再創歷史新高,企業運營質量和效益不斷邁上新的臺階,公司被列入國有企業的“雙百行動”改革正在有序開展。

  產銷兩旺,業績再創新高

  3月14日,蘭太實業披露了2018年度報告,再次爲市場遞交了一份優異的成績單。

  報告期內該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7.81億元,同比增長15.06%,實現歸母淨利潤2.68億元,同比增長27.12%,基本每股收益0.61元,同比增長27.12%,淨資產收益率爲11.604%。近幾年公司的營收和利潤都保持着穩健增長的態勢。

  2018年度利潤上漲的原因主要有四點:一是隨着化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去產能”政策持續推進,市場供求明顯改善,行業發展穩中向好;二是鹽化工產品通過產能提升、加大技術攻關力度,規模優勢明顯;三是通過採取降本增效,經營質量與經營效率持續提升;四是繼續深化降槓桿減負債舉措,財務費用進一步降低。

  筆者注意到,在蘭太實業2018年度的利潤中,其主營業務鹽及鹽化工相關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帶來的利潤佔到了全年淨利潤的90%以上,主營業務對業績的貢獻可見一斑。

  公司表示,蘭太實業的主要收入來源爲鹽及鹽化工行業,雖然原鹽市場整體處於供大於求的局面,但鹽化工行業基本呈現良好發展態勢。蘭太實業的主要鹽化工產品金屬鈉及氯酸鈉的銷量逐年增加,價格穩定並呈逐年遞增態勢,特別是金屬鈉產品,在行業中具有技術與資源優勢,處於行業主導地位,通過近幾年不斷優化和調整市場佈局,該產品的行業、區域佔比基本實現最優,市場環境和客戶結構保持穩定,抗風險能力不斷提升。同時,因爲地處內蒙,蘭太實業擁有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優勢,周邊行業區域集中度較高,信息傳遞更加及時,議價能力不斷提高,行業主導地位不斷鞏固。

  在做好國內市場業務的同時,蘭太實業仍然在不斷開拓國際市場,出口業務穩步增長。就液態鈉來說,2018年,通過與客戶的不斷溝通,精心組織物流運輸,提供全方位服務保障,出口銷量同比上年增加27.01%。

  大力擴張,併購優質資產

  3月26日,蘭太實業發佈了一系列公告,包括髮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修訂稿),以及此次重大資產重組收購標的的2017年及2018年審計報告。

  蘭太實業將以發行股份和現金支付相結合的方式向吉蘭泰集團購買氯鹼化工 100%股權、高分子公司 100%股權、純鹼業務經營性資產及負債、中鹽崑山 100%股權。此次交易標的資產評估值合計爲41.48億元。

  據瞭解,本次重組標的資產擁有較強的盈利能力,重組完成後能夠大幅提升蘭太實業盈利能力。

  2017年標的資產合計實現營業收入爲609,512.03萬元,實現淨利潤爲65,091.64萬元,2018年標的資產合計實現營業收入爲683,090.83萬元,實現淨利潤爲60,734.38萬元。重組完成後2018年上市公司營業收入由378,082.41萬元增長至992,623.44萬元,增幅爲162.54%,歸母淨利潤由26,756.21萬元增長至87,130.92萬元,增幅達到230.81%,上市公司利潤水平提升1倍以上,相當於再造一個蘭太實業。

  本次交易估值合理,重組完成提升上市公司EPS

  本次交易估值水平較爲合理,按照標的公司2018年盈利情況,以標的公司作爲整體測算,標的資產的動態市盈率爲6.83倍,估值明顯均低於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估值處於合理水平。考慮到近年受供給側改革和環保政策趨嚴影響,化工行業的景氣度逐步回升,長期看標的資產盈利較爲穩定,因此該估值屬於合理範圍。

  本次交易完成後,在不考慮募集配套資金情況下,上市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將由0.48元/股增至1.05元/股,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將由0.61元/股增至1.05元/股。因此,本次交易後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較交易前有所提升,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利益。

  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存在較強的協調效應,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擁有全面的化工產業鏈佈局,抗風險能力進一步加強

  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存在較多協調效應,例如純鹼廠的工業鹽均來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和純鹼廠相互之間供應蒸汽,上市公司向氯鹼化工採購等。上市公司與標的公司重組完成後,可以更好地協調內部資源的調配,對外形成更好的議價能力。

  重組後,上市公司基礎化工業務擁有純鹼、PVC、燒鹼、糊樹脂、氯化銨等各類基礎化工產品,精細化工業務擁有金屬鈉及氯酸鈉等產品,上市公司擁有行業內最多品種的化工產品,化工產業鏈佈局科學合理,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抗風險能力。

  重組後上市公司成本優勢及業務規模優勢明顯,行業內具備較強的競爭力

  上市公司及大部分標的公司地處西北地區,區域內煤炭、原鹽、石灰石儲備豐富,原材料供應充足,上市公司及標的公司生產所需原材料成本低於國內其他區域同類型企業。同時,受益於靠近煤炭產地,蒙西電網電力價格在全國處於較低水平,因此上市公司成本優勢明顯。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成本率與新疆天業、三友化工、中泰化學等可比公司相比處於最低一檔水平,上市公司成本優勢較爲突出。

  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繼續擁有全球最大的金屬鈉產能,同時上市公司純鹼產能預計達到240萬噸,產能水平位居行業前三,產能規模大幅增長。良好的產能規模能夠增強上市公司在行業內的話語權,增加經營的靈活性。

  中鹽集團強大股東背景爲上市公司注入活力,上市公司改革效果逐步顯現

  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爲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中鹽集團爲國內唯一鹽業央企和國內優秀化工企業,中鹽集團強大的股東背景爲上市公司經營提供堅實保障。

  中鹽集團已納入混合所有制改革名單,上市公司已納入國務院國資委雙百計劃名單,未來上市公司的改革成效將逐步顯現。

  穩中求進,龍頭揚起航帆

  蘭太實業表示,未來公司將採用先進技術,擴展、完善產品鏈,提高競爭能力,做到上游產品規模化和內涵優質化,下游產品精細化、系列化,以此帶動整個產業的競爭能力。與內蒙古自治區總體規劃和阿拉善盟當地和周邊地區的化工產業發展戰略相結合,統籌考慮,致力於產業互補。加大精細氯深加工產品開發;依託國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發展區域目標市場內短缺的產品,迅速佔領市場。

  目前,蘭太實業已形成完整的研發、生產和市場銷售體系。經過多年發展,擁有世界第一的金屬鈉、國內唯一的核級鈉和單套產能亞洲第一的氯酸鈉生產裝置,蘭太實業金屬鈉、純鹼、氯酸鈉、三氯異氰尿酸等裝置技術水平較高,能耗、物耗在同類型企業處於國際或國內領先水平,在生產管理、技術開發、項目建設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人才,爲新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打下了基礎。逐步構建起以熱電聯產爲基礎,以鹽化工、精細化工爲支撐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產品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使企業適應了市場,實現了鹽化工和熱電聯產初步整合,形成了較爲合理的產品結構以及綜合利用的比較競爭優勢。

  對於未來,蘭太實業表示,公司將繼續優化整合步伐、促進產業轉型升級,以深化改革爲契機,提升產業內在發展質量和發展能力。穩中求進,推動公司未來整體經營效益提升。(作者:王婧琦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作爲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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