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兰太实业”) 成立于1998年,2000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经过20余年的打磨,该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制盐、盐化工、生物制药、矿产资源开发为一体,横跨内蒙古、青海、江西等三省六地的盐与盐化工行业龙头企业。经过公司的不懈努力,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再创历史新高,企业运营质量和效益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公司被列入国有企业的“双百行动”改革正在有序开展。

  产销两旺,业绩再创新高

  3月14日,兰太实业披露了2018年度报告,再次为市场递交了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1亿元,同比增长15.06%,实现归母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长27.12%,基本每股收益0.61元,同比增长27.12%,净资产收益率为11.604%。近几年公司的营收和利润都保持着稳健增长的态势。

  2018年度利润上涨的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随着化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去产能”政策持续推进,市场供求明显改善,行业发展稳中向好;二是盐化工产品通过产能提升、加大技术攻关力度,规模优势明显;三是通过采取降本增效,经营质量与经营效率持续提升;四是继续深化降杠杆减负债举措,财务费用进一步降低。

  笔者注意到,在兰太实业2018年度的利润中,其主营业务盐及盐化工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带来的利润占到了全年净利润的90%以上,主营业务对业绩的贡献可见一斑。

  公司表示,兰太实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为盐及盐化工行业,虽然原盐市场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但盐化工行业基本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兰太实业的主要盐化工产品金属钠及氯酸钠的销量逐年增加,价格稳定并呈逐年递增态势,特别是金属钠产品,在行业中具有技术与资源优势,处于行业主导地位,通过近几年不断优化和调整市场布局,该产品的行业、区域占比基本实现最优,市场环境和客户结构保持稳定,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因为地处内蒙,兰太实业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周边行业区域集中度较高,信息传递更加及时,议价能力不断提高,行业主导地位不断巩固。

  在做好国内市场业务的同时,兰太实业仍然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出口业务稳步增长。就液态钠来说,2018年,通过与客户的不断沟通,精心组织物流运输,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出口销量同比上年增加27.01%。

  大力扩张,并购优质资产

  3月26日,兰太实业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及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的2017年及2018年审计报告。

  兰太实业将以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向吉兰泰集团购买氯碱化工 100%股权、高分子公司 100%股权、纯碱业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中盐昆山 100%股权。此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41.48亿元。

  据了解,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拥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重组完成后能够大幅提升兰太实业盈利能力。

  2017年标的资产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09,512.0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5,091.64万元,2018年标的资产合计实现营业收入为683,090.8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0,734.38万元。重组完成后2018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由378,082.41万元增长至992,623.44万元,增幅为162.54%,归母净利润由26,756.21万元增长至87,130.92万元,增幅达到230.81%,上市公司利润水平提升1倍以上,相当于再造一个兰太实业。

  本次交易估值合理,重组完成提升上市公司EPS

  本次交易估值水平较为合理,按照标的公司2018年盈利情况,以标的公司作为整体测算,标的资产的动态市盈率为6.83倍,估值明显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估值处于合理水平。考虑到近年受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政策趋严影响,化工行业的景气度逐步回升,长期看标的资产盈利较为稳定,因此该估值属于合理范围。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上市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48元/股增至1.05元/股,201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由0.61元/股增至1.05元/股。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较交易前有所提升,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较强的协调效应,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拥有全面的化工产业链布局,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较多协调效应,例如纯碱厂的工业盐均来自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和纯碱厂相互之间供应蒸汽,上市公司向氯碱化工采购等。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重组完成后,可以更好地协调内部资源的调配,对外形成更好的议价能力。

  重组后,上市公司基础化工业务拥有纯碱、PVC、烧碱、糊树脂、氯化铵等各类基础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业务拥有金属钠及氯酸钠等产品,上市公司拥有行业内最多品种的化工产品,化工产业链布局科学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

  重组后上市公司成本优势及业务规模优势明显,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上市公司及大部分标的公司地处西北地区,区域内煤炭、原盐、石灰石储备丰富,原材料供应充足,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成本低于国内其他区域同类型企业。同时,受益于靠近煤炭产地,蒙西电网电力价格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因此上市公司成本优势明显。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成本率与新疆天业、三友化工、中泰化学等可比公司相比处于最低一档水平,上市公司成本优势较为突出。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继续拥有全球最大的金属钠产能,同时上市公司纯碱产能预计达到240万吨,产能水平位居行业前三,产能规模大幅增长。良好的产能规模能够增强上市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增加经营的灵活性。

  中盐集团强大股东背景为上市公司注入活力,上市公司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盐集团为国内唯一盐业央企和国内优秀化工企业,中盐集团强大的股东背景为上市公司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中盐集团已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名单,上市公司已纳入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计划名单,未来上市公司的改革成效将逐步显现。

  稳中求进,龙头扬起航帆

  兰太实业表示,未来公司将采用先进技术,扩展、完善产品链,提高竞争能力,做到上游产品规模化和内涵优质化,下游产品精细化、系列化,以此带动整个产业的竞争能力。与内蒙古自治区总体规划和阿拉善盟当地和周边地区的化工产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统筹考虑,致力于产业互补。加大精细氯深加工产品开发;依托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区域目标市场内短缺的产品,迅速占领市场。

  目前,兰太实业已形成完整的研发、生产和市场销售体系。经过多年发展,拥有世界第一的金属钠、国内唯一的核级钠和单套产能亚洲第一的氯酸钠生产装置,兰太实业金属钠、纯碱、氯酸钠、三氯异氰尿酸等装置技术水平较高,能耗、物耗在同类型企业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在生产管理、技术开发、项目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人才,为新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打下了基础。逐步构建起以热电联产为基础,以盐化工、精细化工为支撑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使企业适应了市场,实现了盐化工和热电联产初步整合,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产品结构以及综合利用的比较竞争优势。

  对于未来,兰太实业表示,公司将继续优化整合步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深化改革为契机,提升产业内在发展质量和发展能力。稳中求进,推动公司未来整体经营效益提升。(作者:王婧琦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作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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