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价与公告土地现值是不同的东西,简单说,公告地价是计算地价税的基础,公告土地现值是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基础。但两者也不是没有关系,因为评估公告地价时,也会以公告土地现值为参考。

 

1.公告地价是地方政府办理规定地价或每3年重新规定地价,按照法定程序评估后,隔年1月1日公告地价,主要是提供土地所有权人,申报地价据以课征地价税。

 

公告地价的订定,是参考当年期土地现值、前一期公告地价、地方财政需要、社会经济状况及民众负担能力等评估调整。

 

2.公告土地现值,是地方政府对辖内土地在估计区段地价后,提交地价评议委员会评定,据以编制土地现值表,在每年1月1日公告,做为审查土地移转时的土地现值,以课征土地增值税(或赠与税等)。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