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箱貨,有強險,無商險,本人倒車撞到後方榮威suv後門,雙方都沒報警,報保險,保險員說主修,車主不同意可以換新門,換新門4ssss店6000塊,受損車主執意要求換新門,我和單位老闆都不同意,因為能修,不給換新,請問該怎麼辦,受損車主說不給換新門,就上訴,

如圖,下面有個小坑漏了個小縫隙,我去維修店問,都說能修回來,


看你的情形,雖然沒有報警,但對自己的全部責任沒有異議,那就剩下定損和賠償了。

講真話,雖然門碰撞的變形程度較小,但由於上部靠近玻璃處的損失部位形成了死摺子,因此按保險公司的定損標準來講,處於可修可換之間,如果寬鬆點,更傾向於更換。

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堅持的原則是能修的不換,但這本身就是一個模糊的標準。如果只是金屬件受損,除非完成成了了張皮,否則損失再嚴重也照樣可以修理,因此修與換往往取決於具體情況。比如,這是車主自己要承擔損失,肯定就修理了。如果是車損險,有保險公司承擔,肯定要求更換,反正不花自己的錢。因此,保險公司定損時也會有一些約定俗成的尺度,比如有死摺子,一般會定換。而且時代不同,要求也不同,這樣的損失,放二十年前,肯定是鈑金,但當前可能更換的更多一些。

你現在遇到的難處主要是只有交強險,因此超過2000元就得自己來承擔了。保險公司和你是一致的,你要求修他肯定不會主動提出要換的,但對方的角度不一樣,要求就不一樣了。這沒辦法,只能雙方協商了。

我的觀點是,更換不過分,修也沒問題的,雙方要取得一致意見才行。


憑正規維修票據


對方要求換車我也不能給換個車吧,


有保險,保險會跟他協商,沒你事

沒保險,你全責,人家要怎麼樣,就怎麼樣

上訴你也必輸,你的錯,沒的說

PS,車子成廢鐵,都能修回來

你沒搞清楚事情不在修不修,而是誰的錯


加強筋變形了,符合換的標準


保險額度二千元。建議在維修費外適當補償對方。爭取和解。


多年保險核損告訴你,這個門有兩根筋變形嚴重,而且形成死褶,達到保險公司更換標準。

硬要修也可以,但是對鈑金工手藝要求較高,膩子會颳得很厚,而且不排除修復後有漏水的風險。

如果站在對方車主的角度,比如他上來提問「請問我的車被撞成這樣,對方沒有商業險不同意我更換尾門」,圍觀群眾會怎麼回答?

建議還是找個折中的做法——雙方協商,讓他去一般修理廠,按市場上拆車件或者副廠件的價格更換(可讓保險公司協助,他有減損會很樂意)。

當然還有一種極端做法,拒絕出錢甚至出現,讓對方走他自己保險公司代位追償,但這樣題主及公司有成為老賴的可能……不過可以利用這個和對方談條件達成上面說的目的。


跟車主商量著來唄,撞成這樣單純的說修,肯定比新的差很多,要麼就找找辦法換個副廠件,然後再補償車主點,這樣算下來也得三四千。

要麼就直接換了,真的沒脾氣,有那折騰的功夫掙好幾個六千了。


超過2000元的定損要去4S執行,4S店會和保險公司一起來定損是修還是換。

最後到底是換還是修,你和你公司老闆同不同意都沒有用,不由你們說了算。


那就需要積極配合了。不要想著逃避,人重要的是活的坦然。


謝邀,全責的話錢不多的話就賠啊,要是實在經濟有壓力就心平氣和的跟對方談談看能不能少一點,要是對面要求的太高就直接叫交警或者叫保險啊。


你單位有什麼資格判斷門是該修還是該換。4s店和保險公司是專業單位,你們不認可。

你讓被撞車主認了你們的維修方案?

對方沒管你要誤工費,折舊費,交通費就不錯了。

你把別人撞了,你還不讓人家修好嗎??

真夠可以的


只能協商,比如對方要換新,那麼你應該要出4000元,對方只是得到了一個新的後蓋,假如你和他協商去維修,那麼你可以在修好後額外給他2000元。這樣你損失減半,他的話得到2000現金還是比較實惠的。


放對方車牌人家同意了?如果人家同意只修理不換你補償人家誤工費?


非從業人員,一般傷到門都是換,因為鈑金很難,又是門,天天開關震動,批的膩子容易起殼掉落,

退一步說,談不攏走訴訟嘛,官司保險公司幫你打,沒買商業險的話,當我啥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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