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决定休庭让控辩先商讨

负责区诺轩的控方大律师陈文慧向梁官表示4月初收知悉裁决日子后,她及家人在网上受到滋扰,希望法庭可作出记录,但就遭梁官打断,指出就本案已处理完毕,其发言未知是否合适,决定先休庭让控辩先商讨。

区诺轩案的主审裁判官梁嘉琪。

开庭后,陈大状不忿地表示自己因检控本案而受到暴力对待,坚持法庭要为此作出记录,又指法庭是否愿意记录属法庭裁决,但希望法庭花费2分钟让她作陈辞。梁官闻言反问「同案件有咩关系?」、「想法庭点样处理?」并表示相信陈大状自己有合适渠道处理。

控方大律师陈文慧(右)指,她及家人在网上受到滋扰。资料图片

但陈大状仍未放弃,指其陈辞或可能涉及其他司法程序,又大叫「I’ve right to be heard!」。梁官表示陈大状的陈辞,与本案关联不大,又得知陈大状身为律政司外聘大律师,在未有取得指示下自行陈辞,担心并不适合,又称就律政司自会保障其权益,未有听取陈大状的陈辞后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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