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一些大城市將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趕緊來瞅瞅

  你的城市情況如何

  這些大城市將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4月8日,國家發改委印發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通知

  給大家劃個重點!

  一些大城市要取消落戶限制了

  那麼究竟哪些城市滿足這個條件呢?

  看好

  1、通知提出,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2、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開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羣體落戶限制。

  大家可以對照2018全國城區人口城市排名

  大致地看一下

  不過有一個大變化

  大家瞭解一下

  蘇州不在取消落戶限制內

  蘇州和南京兩個城市實行積分落戶政策

  其他11個地級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據現代快報,目前在江蘇省內

  南京和蘇州兩個城市實行積分落戶政策

  其他11個地級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那麼蘇州流動人口最關心的

  積分落戶有沒有什麼變化呢

  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019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政策有部分調整

  01  積分管理的適用範圍和對象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市吳中區、相城區、姑蘇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以下簡稱市區)。

  適用對象:在市區範圍內,參加社會保險、已辦理居住證且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2019年度將繼續延用關於申請條件“連續居住一年”的補充證明。針對居住證系統內連續居住時間不滿一年的流動人口,增設的補充證明途徑:申請人居住證首次申領時間超過一年,且同時近一年在市區連續繳納社保,則認定申請人在蘇州市區已連續居住一年時間,符合積分管理申請條件。

  02  積分管理申請受理時間

  積分入學:2019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積分入戶: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積分入醫:2019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節假日除外。

  申請人應當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按規定填寫表格,並根據《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規定,結合自身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03  積分管理申請基本材料

  (一)積分入戶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等自有居住房證明原件

  5.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積分入學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請就讀一年級:

  1.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子女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如果申請人子女超過當年就讀一年級的年齡,還需出具二級以上醫院證明,及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未獲取過學籍號的相關證明。

  申請就讀初中一年級:

  1.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

  2.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三)積分入醫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本人戶口簿或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係證明原件

  4.本人社會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請入醫子女年齡低於2歲的,申請時需提供入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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