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一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赶紧来瞅瞅

  你的城市情况如何

  这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通知

  给大家划个重点!

  一些大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了

  那么究竟哪些城市满足这个条件呢?

  看好

  1、通知提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大家可以对照2018全国城区人口城市排名

  大致地看一下

  不过有一个大变化

  大家了解一下

  苏州不在取消落户限制内

  苏州和南京两个城市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其他11个地级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据现代快报,目前在江苏省内

  南京和苏州两个城市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其他11个地级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那么苏州流动人口最关心的

  积分落户有没有什么变化呢

  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政策有部分调整

  01  积分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02  积分管理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学:2019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积分入户: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积分入医:2019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03  积分管理申请基本材料

  (一)积分入户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积分入学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请就读一年级: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1.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2.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三)积分入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请入医子女年龄低于2岁的,申请时需提供入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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