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个地级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苏州不在内!
重磅!
一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赶紧来瞅瞅
你的城市情况如何
这些大城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
《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通知
给大家划个重点!
一些大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了
那么究竟哪些城市满足这个条件呢?
看好
1、通知提出,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大家可以对照2018全国城区人口城市排名
大致地看一下
不过有一个大变化
大家了解一下
苏州不在取消落户限制内
苏州和南京两个城市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其他11个地级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据现代快报,目前在江苏省内
南京和苏州两个城市实行积分落户政策
其他11个地级市基本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那么苏州流动人口最关心的
积分落户有没有什么变化呢
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政策有部分调整
01 积分管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对象: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02 积分管理申请受理时间
积分入学:2019年1月1日至4月15日。
积分入户: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截止至5月15日前)
积分入医:2019年6月1日至9月10日。
以上日期节假日除外。
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03 积分管理申请基本材料
(一)积分入户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自有居住房证明原件
5.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二)积分入学
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申请就读一年级:
1.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
1.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
2.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三)积分入医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居住证原件
3.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
4.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5.若申请入医子女年龄低于2岁的,申请时需提供入园证明
这些精彩内容由我们制造,点击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