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补办临时工厂登记有何好处?与一般登记工厂是否相同?

A:暂时排除有关土地使用管制及厂房利用违章建筑或违反建筑物使用用途之限制 ,于辅导期间免除区域计划法、都市计划法及、建筑法相关处罚(如勒令停工、按次处6-30万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规定。

 

土地使用合法问题

Q:地目非为工业用地,而为农业用地或其他目的使用地,可否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

A:只要符合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四要件就可申请。

 


行政登记相关问题


Q:原工厂登记于甲地,但在乙地(农地)扩厂生产制造,可否申请临时工厂登记?

A:只能就乙地之状况,申请补办临时登记。

 

Q:未登记工厂如何证明工厂在97年3月14日之前已在现址并且在营运中?

A: (1)法定上有四项有关从事制造、加工的证明,如果能提出台电的用电证明也属可认定范围。
  (2)建物证明的部份,所要求之证明仅需8项条件其中1项即可,并非需要特定项目。另有补充条款,如果提出的文件,县府可以来认定,就会以个案处理。
  (3)工厂有出货单可证明,可由另一间工厂证明,到时候可提出由县政府采认。

 

Q:可否以当地村、里长所开之相关证明,证明未登记工厂在97年3月14日之前已在现址并且在营运中?

A:依规定办理,几乎所有县市审查上认列,村、里长出具证明不足以当做证明文件办理。

 

Q:申请补办临时工厂登记,从申请到发证时程需多久?

A:因补办工厂临时登记和合法工厂状况不同,有的个案可能很复杂,目前尚未有实际申办之案例。预告草案第六条中仅说明补正的期间,未说明准予时间,另说明补件展延30天,但地方主管机关不能自动帮忙展延,须由厂商依规定办理展延。

 

Q:回馈金缴交方式及其性质?

A:属一次性,于第二阶段审查后由受理单位通知补办人缴纳,往后不用再缴交。

 

Q:取得工厂临时登记之5年辅导期届满后,如因土地问题未能取得合法工厂登记,会有什么结果?

A:补办临时工厂登记,5年辅导期过后如未取得合法登记,则临时工厂登记自动失效,也就是公告民国99年6月2日开始补办,民国106年6月2日仍未能正式合法登记,临时登记失去效力。在辅导期间内,会由政府以及业者共同努力,希望能有圆满的结果。如于期限前仍未能取得合法工厂登记,其规定与现行未登记工厂管理取缔做法相同,并没有改变。补办工厂临时登记系为未登记工厂争取缓冲期,而在这段辅导期间内不会受罚。

 

 


环保相关问题


Q:针对50项非属低污染产业,厂商如果做好相关环保设施规定,可否放宽办理工厂临时登记?

A:现已将五十项检讨修正为三十七项,若属三十七项所列行业,且经经济部依「协助未登记工厂取得环保许可文件作业程序」辅导,并取得环保许可文件者,则视为低污染事业。

 

Q:各行业是否系属37项低污染产业的范围?

A: (1)采负面列举非属低污染事业计37项办理。
  (2)系将较具污染可能且产生之污染物为常见影响民众生活品质之事业,以行业别方式列举明定排除。
  (3)原则参考内政部营建署订定「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第18.19.21条不得于甲种、乙种、零星工业区使用之工业制程及经济部工业局订定「兴办工业人利用毗连非都市土地扩展计划之低污染事业认定方式」据以研订,以兼顾居民对环境生活品质之 需求与协助企业投资发展经济之使命。

 


法令相关问题


Q:是否可能直接就地合法?

A:修正法条中并未授权经济部就地合法,故目前无法实施。

 

Q:申办期间被检举,则是否免受处罚?

A:(1)实际问题须视个案而定。
 (2)第一次仍以开立劝导单为主。若非情节重大,协调告发单位给予改善时间,但业者仍应依规定做好各项规定设施,并尽速补办工厂临时登记。

 


Q:关于未登记工厂之水利、消防、环保等问题,于申请补登记期间,可否免罚?

A:实际问题须视个案而定,第一次仍以开立劝导单为主。若非情节重大,协调告发单位给予改善时间,但业者仍应依规定做好各项规定设施,并尽速补办工厂临时登记。

 

Q: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可否申请外籍劳工?

A:劳委会已于100年1月10日函释,制造业者得检附依「工厂管理辅导法」第34条取得合法有效之临时工厂登记证明文件于有效期限内据以申请引进外劳。

 

Q:取得临时工厂登记,可否于有效期限内比照合法工厂房屋税减半征收?

A:依经济部立场,补办临时工厂登记通过视同一般申请登记合法工厂,然房屋税征收减免权责在财政部,目前正在研议当中,如有相关讯息,经济部会尽速公布。

 

Q:取得临时工厂登记后,是否可申请接水接电?

A:未登记工厂是因未取得建物使用执照而无法接水接电,而于工厂管理辅导法第34条规定补登失效前,不适用建筑法第86条第1款、第91条第一项第1款处罚规定,并未排除非经领得使用执照,不准接水、接电及使用条款。
各县市皆有「未领得使用执照之既有建筑物申请接水接电申请」相关办法,可先洽各地方主管机关确认是否适用。

 

本公司目前辅导厂商过件率100% ,未过件者全额退费。

临时工厂登记证 免费咨询服务专线

手机:0927-002093

LINE:0927002093

张先生

 

查看原文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