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询问过很多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媒体公司…等等,他们都号称很会操作网路行销,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广告公司,更是很骄傲地说有哪几个大厂把网路广告交给他们,经过他们透过精密的设计过后,达到相当良好的成效…不过我个人倒不这样认为,就我看起来,只是广告公司和大厂两方面不懂网路族群的人在互相很开心而已,此话怎讲? 首先我直接询问一些简单的问题就可以判别出来,请问广告公司和大厂们这些行销人员真的都对自己要行销的产品很了解吗? 真的都是属于狂热分子吗? 真的会一天到晚都在网路上跟别人讨论要行销的产品和试用心得吗? 真的会不计代价的想办法买到吗? 真的会愿意为这个产品特地用自己所有私人的时间去成立一个网站来讨论吗? 真的有认识超过十几二个人跟你一样的狂热份子彼此再追此产品是否会有更新版吗? ……如果没有符合两个以上,那么请不要说可以透过网路行销达到此产品的最大效益。所以我可不认为只是广告素材做的很炫、特效和画面做的很棒或是很有创意就叫做很有成效,那只是一群有钱且不熟悉网路使用者特性的人才会做的事。

前面言论似乎有点太过于激烈些,不好意思!! 其实最主要我直接询问一个问题好了,到底哪样的网路广告是吸引点阅最主要的因素呢? 根据Nielsen Media Research 2009/01~2009/06( MI + Life Index + NW )所做的调查,有39%是有需求时、28%是因为图像广告吸引人、27%是因为商品吸引人、21%是因为有提供折价券…而最后三名依序为8%广告版位醒目、6%可以在广告上玩线上游戏5%广告尺寸大,而上述数字是可以复选的,大家可以见到通常要付比较多钱的给广告公司的,分别都是后面三者,因为广告公司总是跟你说这样的成效最大,跟你讨论网路广告费用时,大多是取决于最后那几名的考量因素,呵呵!! 所以从这个简单的数字正好可以呼应我在第一段所说的,彼此不熟悉网路使用者行为的人互相花大钱做那种行销成效低的网路行销而已。

换个方式来说,刚刚统计只是一般使用者,如果是广告公司眼中最难行销且达到的行销成效的重度IT使用族群呢? 而这一群却通常能左右网路上对于某项产品的评价和影响力的族群,因为这一个族群通常最喜欢到处比较、到处留言评论、到处去找寻跟他们有相同喜好产品的族群…而这个族群只要能掌握住,通常也差不多能掌握住大部分网友了,而根据我自己亲自的研究调查,有特别针对近十万的IT族群发送过问卷得到的数据如下,有51.4%是因为内容符合需求、16%是因为有赠品、15.6%是因为广告表现方式吸引人、有14.3是因为好奇、最后只剩下2.7%才是其他因素而点阅网路广告,以上问卷只能单选,上面的数据跟Nielsen Media Research的数据有多差异性,不过由这样的数据虽然每个人都说只要设计好符合网友需求的广告才会吸引人点,而我这边提出不一样的看法,与其花大钱去做这些网路广告,何不真正找到对的目标族群,广告一洒下去,自然就比较会符合使用者需求进而点阅而达到真正的成效,而我想要说的就是为何那些公关公司、广告公司、媒体公司和大厂的行销人员都不能达到真正的成效呢? 那是因为大部分的行销人员只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到那家公司做哪个工作而被称做是网路行销专家,并不是真正是那些产品的使用族群,自然就无法找到对的目标族群而设计出真正会让目标族群们看到广告而想要购买的网路行销活动。( 文:张耿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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