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博恩骂员工三字经被告公然侮辱   。(图/记者刘昌松摄)

▲博恩为了声请大法官释宪,亲自上阵辱骂员工三字经挑战公然侮辱罪。(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因主持《博恩夜夜秀》时故意骂员工被告公然侮辱的曾博恩,其实是个从建中一路念到台大、英法双硕士的超级学霸,他为了争取言论自由,12日在法庭上提出台湾不如欧陆有贵族阶级,对名誉保障的需要较高,承审法官林孟皇也当庭表示「个人也希望除罪化」,但仍要尊重立法者,会再评议是否需要声请释宪。

28岁的博恩本名曾博恩,从建中毕业后,在台大双修外交、心理,后来到伦敦、巴黎分别念了1个神经科学相关硕士,是个标准的学霸,现在又投资成立萨泰尔娱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公司主要负责人。

▲▼       林孟皇法官      。(图/记者苏位荣摄)

▲审判长林孟皇也希望公然侮辱除罪化,但强调需要尊重立法者。(图为资料照/记者苏位荣摄)

在12日这场被告博恩希望被判有罪,原告律师帮博恩求情轻判缓刑的特殊开庭中,审判长林孟皇开宗明义表示,自己曾经在脸书分享过《博恩夜夜秀》一段评论「恐龙法官」的节目影片,而且林孟皇还发现与原告律师是脸书好友,林孟皇说:「如果要声请法院回避,非常欢迎」。

不过博恩只是微微一笑,对于林孟皇后来举出德国、日本都还有公然侮辱类似的刑事罪名,博恩沉思一会儿后表示,德日都是大陆法系国家,「欧陆有贵族,他们贵族的名誉比生命重要,但是像美国移民社会、文化大熔炉,就没有这种罪,没有贵族平民之分,我在想台湾比较像是哪一种社会,我们的名誉权地位有没有需要这么高」。

律师,法槌(图/视觉中国CFP)

▲合议庭要另外决定是否停止审判博恩案,声请大法官对公然侮辱与言论自由的争议释宪。(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林孟皇认为博恩的观点很有趣,「个人观点也希望(公然侮辱)能除罪化,但是要尊重立法者」,林进一步指出,联合国《公政公约》也要保障个人荣誉和名誉,德国的公然侮辱罪规定,除非牵涉公共利益,否则被害人须自己缴钱自诉提告。

此外,原告律师则认为,公然侮辱是指不涉事实指摘损害他人名誉,但既然不涉事实,要如何评价对名誉的损害,这和要说出所依据事实的诽谤罪不同,需要由大法官作解释。但对于本案到底是否需要停止审理,由法官向大法官声请释宪,林孟皇表示,将由合议庭另行评议,全案仍暂订7月2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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