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雕文/新北报导

面对「镜头」(行车纪录器、手机等)无所不在,有不少员警认为,这些可以帮助佐证,对警方办案有帮助,但追车,若是有车祸发生,警方可能也会有连带责任,常会有比例原则的问题,导致某些基层认真执法,另一部分的员警则是却步的。

▲▼吴洪岳。(图/记者陈雕文翻摄)

▲该不该追车或开枪,一直是基层员警执勤的窘境,深怕嫌疑人受伤,自己则吃不完兜著走。(图/记者陈雕文翻摄)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员吴洪岳认为,基层的实务工作中,追车随时都在发生且属必要的,只是追到什么程度,「路上巡逻看到闯红灯等交通违规,不可能是我们叫驾驶人回头过来给我们盘查取缔,肯定是我们追上前后,才会有示意停车的机会」。

吴员补充提到,员警不敢持续追车,是因为法律、司法工作者及社会氛围,曾有太多不支持警察的案例与故事,警察在评断是否追缉(车)时,也有太多的风险及后续要顾忌及评估,相对的,犯罪嫌疑人其实也明白这一点,因此问题来了,到底追不追?吴员说,这辆车或这个人有没有问题?有没有危险?如果没有拦到人,如何查察?未有查察,从何查获?

「过去也不太能随意追车」资深江姓警员解释,十几年前也曾发生过警方追缉犯嫌,最后犯嫌自撞车祸身亡,家属要求赔偿的问题,「但当时资讯没有那么发达,证据不足,员警才没事,追拿嫌犯一定要量力而为,且考虑仔细,不然事后问题很多」。

新北市中和区陈姓资深巡佐说明,「你要追车,必须考量很多可能性,但变数太多,没人知道那些不服取缔或是不愿接受盘查的人,是通缉犯或只是闯红灯心虚才跑,员警会希望能够将人拦下查清楚,但若是车祸发生,比例原则有时会变成害到基层的关键」。

陈员补充,法官、检察官,都是事后看驾车逃逸的人是否为通缉犯还是普通违规民众,若是前者,那办案员警可能还有机会全身而退,若为后者,警方吃不完兜著走」、「法律对于警方执法、比例原则、警界使用的订定都是概括性陈述,但当事情发生了,法官跟检察官都事后诸葛,明显打击警方士气」。

资深谢姓警员表示,一般警方追车,会以两个红绿灯为限,若还未逮到人,会希望员警回程,透过密录器追查车牌再行告发。要顾到自身安全,硬追可能会导致自己或嫌犯受伤」。

谢员补充说,然而,要是都不追车,事后开单告发,再传唤人到案说明,乍看之下好像有保护到员警、用路人、嫌犯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倘若嫌犯本身是通缉犯,怎么可能乖乖到案,若是嫌疑人藏毒藏鎗,便有充分的时间藏到其他地方或是转卖等,这样的结果真的对社会是好的吗?

吴洪岳说,某些警员,巡逻时避免麻烦,干脆划手机打发时间,看到可疑车辆就放掉,最多记车牌就等下班,如果越来越多警察这样做,那在民众心中的地位只会更低!守法、乖乖接受临检或取缔的善良百姓不也就成了冤大头?

▼警员吴洪岳。(图/记者陈雕文摄)

▲▼吴洪岳专访。(图/记者陈雕文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