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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是反对死刑,先收起你那头上的万丈怒火,今天打这篇文章是希望在这个「国人皆曰可杀」、万人高举死刑期令的社会里,让你与我俯下身来,谦卑、理性地去思索「死刑」与「废死」的意义。

 

从这里开始,反思

曾经,正义感十足的我也将死刑看成是绝对正义的表现,直到得知一件事之后令我觉得芒刺在背、如坐针毡,就是联合国对台湾谴责最严重的就是台湾是一个有死刑的国家,深入了解,重视人权的欧洲国家几乎都已经废除死刑,废除死刑在文明社会中才是一件政治正确的事情,这显然跟我根深蒂固的正义观有所出入。但我们知道,一个社会可能同时存在两种正义互相抵触,当执行某一种正义的时候同时就背叛了另一种正义,理性的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偏向哪种正义的理念,但我们不应该因此对另一种正义充耳不闻,甚至污名化,让我们从这里开始,跟著我一起质疑我们根深蒂固的观念。

 

罪犯逻辑

死刑,是个文雅的名词,说白了就是国家机器把一些我们认为没有人性、不配身而为人的人干掉,在这里,死刑的基本理念令人感到有一点不安,首先,有一个人先不把另一个人当成人,手拿著屠刀取走了他的生命,然后,我们借用了他的心理,也不把他当成人,说他不配当人、根本毫无人性,然后要求国家机器也往他的脑门开个两枪,让这个我们认为不配为人的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作家张娟芬的著作杀戮的艰难,文中有这么一段,在此全文引用:

《铁案疑云》里,凯文史贝西杀了人被判死刑,他略显无奈的说:「当人们看著我的脸,他们不是看见我这个人,而是看见犯罪。」这句话初听时,见山是山:我觉得他说的很动人,事实确实如此。后来想一想,见山不是山:虽然大家的确都是这样看的,但是,这样不对吗?我看著德蕾莎修女的脸,便看到她慈爱的善行,那么我用死刑犯做过的坏事来认识他、判断他,这样很过份吗?但再想一想,见山又是山了:反死刑论述之所以需要强调死刑犯的人性面,正是因为大家都不把死刑犯当人看呀。这不也是罪犯的逻辑吗?你首先必须不把人当人,然后才杀得下手;无论绑匪杀人质还是我们杀死刑犯,都一样。我们不敢看死刑犯小时候纯稚可爱的照片,就像绑匪不会想要听人质的生命故事一样,看了、听了,手就软了,拿不住屠刀。

 

我们正义,我们生气

看到有强者欺负弱者我们会生气,看到有人贪污我们会生气,看到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我们为他老母感到生气,看到有人杀人我们更生气,气到希望凶手不得好死,这些生气并没有错,反而我们更因该珍惜这种生气,正因为我们有正义感,所以我们生气,但生气容易使我们受太多情感驱使,我们可以生气,国家机器不行。前一阵子一个新闻,内容是美国一个死刑犯受注射死刑时,本应该5分钟内安详过世,却痛苦了25分钟,新闻后面是一连串网友们的留言,不乏「25分钟也太少了吧」、「应该让他更痛苦的」、「台湾怎么不引进这种方式?」、「跟受害人所受的煎熬还是无法比拟」等等因为我们的正义感所引发的生气言论,这些杀红了眼的文字引起了我鸡婆的心理,留下了这段留言:

不,并不能用受害者与犯人所受的煎熬来对比,受害者受到个人行为的不人道待遇,不代表国家能够用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以暴制暴就是暴力,若是我们把死刑当成复仇的工具,社会只会充斥著暴戾之气。

我必须承认,在新闻听到某些罪犯的犯行之后我也曾怒发冲冠,恨不得那个犯人哪天走在路上被活活掐死,但我这里要谈论的是,如果国家机器跟我们一样生气,把坏人吊死、辗死,甚至凌迟死、虐待至死,如果国家机器把极刑当成我们履行正义的手段,执行这种「报仇式的正义」,是否也暗示著我们车被撞凹了要把对方的车撞回来、被人揍了要揍回来,这样的报复心理是符合正义的,而且是国家挂保证的呢?

 

受害家属需要甚么?

如果现在走到天桥上随便拉一个路人问支不支持废除死刑,大概抓不到三个人就会有一个人充满正义感的人告诉你「你们没有同理心,等你亲人被杀你就不会支持废死了」,没错,也不用等到我的亲人,每每看到重大刑案时,我的心总是会在第一时间怒吼著「把犯人干掉!!」,而且我相信有多数人都会一样在心里怒吼著「把坏人干掉!!」,然后我们走上街头,举著受害人家属满脸悲伤的牌子,要求司法把坏人干掉,更好的话可以把它凌迟致死,以照顾家属的心,但如果家属的心应该以这种方式来安抚,是否暗示著我们社会崇拜残忍呢?

再者,这也是我这段真正要谈论的,今天如果是死一个老人或是幼童,家属满心悲恸,但如果今天是死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或是死一个独子,而这个家庭已没有生育功能了呢?这样这个家庭除了悲恸之外更面临许许多多的经济困难,这样的被害者家属所需要的「被害人保护制度」却常常被铺天盖地的求死声浪盖过,大家认为,等死刑定谳了家属就会得该有的正义了,死刑会照顾家属,但这些家属真正需要的,却乏人问津。

这里不能算是反死刑的诉求,但我认为支持死刑之余的各位,更应该转头看看那位悲伤的家属,认真地看看,在家人死掉的悲恸情绪过后,他真正需要甚么。

 

罪与罚

近期常在电影台看到一部香港电影《武侠》,虽然我从未把它看完,但里面有一段对白深深的吸引了我的注意,由甄子丹饰演的刘金喜金城武饰演的捕快徐百九怀疑是杀人犯,甄子丹金城武说了这句话:「万物是由千丝万缕的因缘所组成,一切事务皆无自性,如果一个人犯错,也就是众生犯错,每个人都是同谋者」,这句话我一半认同一半不认同,认同的是,人的性格是成长过程中因社会而养成的,如果一个人犯罪绝对不会只是他个人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环境都大有问题,想想著名的心理学实验「史丹佛监狱实验」所说明的「路西法效应」里面原本同是学生的人,经过不同环境如何性格大变,变得懦弱和残暴,更何况这些受试者还明白自己是在做一个「实验」,如果今天我们是处在一个「生病的社会」呢?可以再想想当年纳粹党,是否真的有那么多人会跟希特勒一样残暴?抑或是整个环境使然?值得我们深深思索。

如果你认同了「犯罪」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应该从整体社会下手,而不是消灭了他了事。

我不认同电影那句对白的那个方面是,这个想法其实是危险的,直接否定了「罪行」出自人的「自性」,那是否也间接了否定「罪咎」与「惩罚」了呢?

作家盖瑞‧史宾斯在《正义的神话》写道「如果我们无法适度惩罚罪犯,人们所看见的是正义流产。」,我绝对支持犯罪的人要接受惩罚,但在讨论何谓适当的惩罚之前,势必要先探讨惩罚的意义为何,每个人从小到大多多少少接受过惩罚,来自老师、老爸,你今天去扁了隔壁邻居的小孩回家老爸坐在门口拿著竹条皮鞭等著你,然后把你好好的「修理」一顿,然后你扶著屁股哭著问爸爸为什么要打你,通常得到的答案是「为了你好」,小时候可能不懂,随著年纪增长渐渐懂了,惩罚我是为了利用这种「痛」让我记住这是错的,进而让我学会反省、悔过,这就是所谓的「辅导式的正义」,然后打完你的爸爸会把你拎著,然后拿著一篮子水果到邻居家里跟人家道歉,这就是所谓的「补偿式正义」。

回到惩罚,如果惩罚的目的是使罪犯悔过,那死刑是否背叛了我们惩罚犯罪的目的吗?

有一个说法,也是我个人现在还是稍微偏向支持死刑的原因,那就是惩罚具有的另一层意义,那就是使尚未犯罪的人降低犯罪的意愿,简单的说,就是「杀鸡儆猴」,就是我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死刑的唯一理由,我认为死刑的的价值并不在于它的执行,死刑的价值在于死刑的存在,使某些可能要落下屠刀的人了解这刀下去,不久后司法可能也会给你一刀。

但这么样的想法,其实是危险的,「杀鸡儆猴」到底是不是正义的,「杀鸡」难道不能只是因为「鸡该杀」吗? 我们应该为了让猴子更乖而把鸡杀了吗?值得我们去思考。

 

宁可错杀一百,是正义?

我们常常会认为,越是重大的事情司法应该越是会谨慎小心的调查,但却常常事与愿违,越是重大的案件,媒体越是关注,人民越是激动,有的时候正因为案件重大整个社会都在关注,大家反而希望快点有个人来为此事件付出代价,引述一句孟子对齐宣王的说话:「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在众人皆曰可杀的压力、加上媒体过度渲染之下,我们的国家机器真的能像孟子所期望的那样理性吗?

关错人了,我们可以给予经济上的补偿,甚至辅导重新就业或使媒体将其去污名化,但如果我们杀错了人呢,在怎么样也救不回来了,而现今执行的死刑中有多少是证据确凿?有多少是真的泯灭人性?有多少是真的不会悔改?

作家张娟芬表示:根据《虽然他们是无辜的》,美国死刑的误判比率约是七比一。《经济学人》比喻道,如果一款飞机每七架就要摔一架的话,它早就该停飞了!

 误判与有争议的死刑案很多,在此不表,提供有兴趣的朋友搜寻关键字:江国庆案、滕兴善案、聂树斌案、卢正案、苏建和案、徐自强案、《虽然他们是无辜的》、《鬼岛杀人事件》、《鬼岛杀人事件2

结语

在文末我依旧要强调,我并不是完全的反对死刑,今天打了这篇文章我只是希望当我们高举死刑大旗时,更应该要仔仔细细的去思索、去怀疑自己所坚持的理念到底有没有问题,当然不只死刑的议题,很多问题都是的,我们要勇于去质疑一切我们所相信甚是不愿意怀疑的事情,如此一来,我们便能理性的去思考、去讨论每一个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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