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執行長胡亦嘉(圖/翻攝網路)

在本個月初街口支付被爆出併購愛評網之後,惡意解僱愛評旗下16名員工,不發薪資也沒有遣散費,一夕之間本來形象就不甚好的街口,又引起一波使用者「刪App潮」。

事實上,有規模的新創公司併購另一間較小型的新創團隊後,解散舊團隊的消息時有所聞,但在筆者經驗中,很少聽過一間母公司用這麼粗暴且法律上有疑慮的手段,來逼走子公司的創辦人及經營團隊。在新創併購中還繼續生存的子公司,都是因為被併購的公司能提供母公司所需要的戰略價值,像是Facebook併購Instagram來打入比臉書原核心用戶更年輕的族羣、蘋果買下Beats耳機來入門耳機潮牌市場、或是美國亞馬遜買下有機生鮮超市Whole Foods為前進實體商店佈局。

另一類併購是為了省下曠日費時的研發期,直接買走子公司的技術。蘋果收購Siri來組成iPhone語音助理的核心、Dropbox買下Hackpad後把技術轉移到自有品牌Dropbox Paper,變成一個介面比Google文件新潮的線上共作文件編輯器。通常此類併購,子公司會併入母公司變成一個部門,而原有團隊會轉入此部門工作。畢竟厲害的技術後面一定有厲害的人才,因此併購後子公司創辦人常常被給予極大的營運空間,讓他們自由發揮長才為新部門繼續擴大業務。

還有一種併購,要的不是技術而是人。最有名的例子就是賈伯斯在1985年被踢出蘋果後創立了NeXT,10年間他把NeXT經營得有聲有色,終於在1996年蘋果董事會決定藉由併購NeXT把賈伯斯請回來當CEO(執行長)。在圈內,小型新創的執行長通常都不是聘僱來的,而是這間公司的創辦人。那如果一間大型公司真的很想請他/她來領導團隊時,把這位執行長的公司給買下來通常是唯一的辦法。

至於在什麼狀況下,母公司會把子公司的團隊解散呢?如果母公司要的只是子公司的財產:例如不動產或是用戶資料等不需要團隊來維護並且可以立即轉移的資產。解散原公司團隊,尤其是技術團隊,直接點明瞭母公司沒有興趣繼續經營買來的這間公司,關鍵就在一間公司的程式碼很難在短時間內由全新的團隊接手,倘若不熟悉原本的雲端建置與部署流程,更新過程一點差錯就會造成子公司的平臺當機而無法營運。

由此推敲,街口支付看中的很可能不是愛評網本身,而是愛評網內用戶所產生的大數據。至於為什麼他們會對這些用戶資料有興趣,是否跟之前盛傳街口背後有雄厚的中國資金有關,筆者不便多加臆測。但不論如何,我還是要呼籲街口依法支付這16位前愛評網員工所被積欠的薪水以及資遣費,畢竟新創圈子不大,若是被打上惡僱主的標籤,用戶刪App不說,往後又有誰敢跟街口談生意呢?

●作者:蕭新晟/時代力量臺北黨團科技長、新創工程師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email protecte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