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郭卓堅部份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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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於今早10時30分頒布書面裁決。法官裁定郭卓堅部份勝訴,但同時下令暫緩裁決生效日期。

法官周家明裁定,丁權在「免費建屋牌照」的意義上屬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但在「私人土地契約」和「土地交換」上,不屬傳統權益。

長洲居民郭卓堅。

鄉議局代表律師認為,鄉議局在今次官司實質上算是勝訴,「整體上唔差」,因法庭裁定原居民以「免費建屋牌照」建屋,屬傳統合法權益。律師又認為,裁決對現時原居民申建丁屋影響不大。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右)。

原告方於去年12月的聆訊指,自1972年實施的丁屋政策是殖民地政府實施的臨時性管治政策,旨在回應新界原居民的住屋需要,但政策從來不受法例保障。政府與鄉議局均認為,丁權是《基本法》第40條所指的「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即使政策歧視女性亦無違憲。

丁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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