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專利發生了糾紛,當事人向提起專利訴訟時,首先要明白專利行政訴訟的受理範圍有哪些,免得自身提起的訴訟不在受理範圍內。今天,一休小編就給大家講解相關知識。

專利行政訴訟受理範圍有哪些?德化專利訴訟

一、專利行政訴訟受理範圍

專利行政訴訟案件係指不服專利行政管理機構所作決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當事人因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駁回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或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2、當事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包括行政複議決定)而以其爲被告的行政訴訟;

3、當事人不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關於停止侵權行爲的處理決定、關於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作出的處罰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上述案件由專利複審委員會負責處理,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對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專利或者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民事訴訟,當事人就同一專利或者商標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而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由知識產權審判庭審理;不服專利複審委員會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審判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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