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什麼是矛盾,怎麼認識矛盾,從哪些方面可以反映出來事物的根本矛盾?不斷地聽說矛盾分析法,不停的知道毛爺爺教育我們要學會矛盾分析法,可怎麼才能正確的認識呢?

列寧說,辯證法是研究對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恩格斯說,「運動本身就是矛盾。」列寧對於對立統一法則所下的定義,說它就是「承認(發現)自然界(精神和社會兩者也在內)的一切現象和過程都含有互相矛盾、互相排斥、互相對立的趨向」

列寧說:「就本來的意義講,辯證法是研究對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列寧常稱這個法則為辯證法的本質,又稱之為辯證法的核心。

可見,矛盾就是運動,是指事物的運動的過程,這個過程包含了事物的一對方面,或者多對方面,這些方面之間是對立的,鬥爭的,又是統一的。因為在運動的過程中他們是相互轉化的。

表現為,在質量互變期間,沒有引起質變之前他們是暫時的統一,質變之後又是另一對矛盾的量變。量變是最明顯直接的鬥爭,又是質變的統一。質變是最強烈的鬥爭,又是新一對矛盾的統一。

接著這個話說,因為質量互變,所以事物的形式和內容也會隨著改變,內容就是質變和量變的統一,形式是適合這個內容的發展的表現,形式和內容又是對立統一的,當新的內容產生時,他們就表現出來鬥爭性,舊的形式被打破,新的形式產生時候,他們又表現出來統一性。

由此推出來的,辯證法的範疇中,原因結果,必然偶然,現象本質,可能現實都是對立統一的。

話說到這,可能我們還是不知道怎麼才能用矛盾分析法來分析事物,或者說為什麼要用這個分析法?

我們對矛盾的認識,我們的目的是認識事物的,認識的過程中我們要保持唯物性,反對唯心,我們要保持辯證觀,反對機械論和空洞脫離實際的理論觀點。

說道這裡,我想我更清楚了學習和堅持唯物辯證法的目的,我們是要研究事物本質自身中的矛盾的,因為辯證法的矛盾包含了唯物觀的認識,這就是世界觀。因為辯證法是講究對立統一的,所以這和形式邏輯又不同,這又是我們的方法論。

由此而知,當我們認識到研究對象的本質,自然是通過對現象中矛盾的運動來總和出來矛盾的本質。根據本質我們又來說明知道我們的實踐。

這裡一個論題是,由於我們是通過諸多現象來認識本質的,這和別的流派認識論又有區別,我們是通過現象來認識本質,通過實踐來檢驗本質規律,而實踐又是獲得最新的現象,從而又是新的本質的認識。所以,辯證法的認識論是不能脫離實踐的,從詳細分析諸多現象,到抽象成概念的本質,再去檢驗本質的實踐都是認識論的範疇。

在辯證法的認識論中,事物是相互聯繫的,沒有獨立的事物,不同事物之間的關係又是反應他們的矛盾運動,而這個關係可能是矛盾鬥爭性在臨界出,即發生質變的地方,所以大局觀是必須要的,因為這是全面認識事物的前提,對事物認識中,片面的,主觀的,不深入的都不是唯物主義的方法。

說到這裡,我想我們可以得到一些結論了,矛盾可以一句話說清楚,那就是事物本身內部的本質的運動。只是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克服諸多思維和觀念的錯誤認識,如機械的觀點,反對脫離實踐的抽象理論,這個過程中我們要注重本質運動的過程中,事物表現出來的形式和內容,原因結果,必然偶然的對立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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