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還“丟飯碗”!福州一出租車司機被罰5000元,只因……
警察叔叔一直在強調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可總有“老司機”不當回事!
就在前兩天
福州交警支隊上街大隊
開展夜查酒駕整治行動時
查獲了一位“酒”司機
竟然是一位出租車司機
行了啥也別說了
先下來吹個氣吧!
酒精測試結果爲62mg/100ml
已經屬於酒後駕駛的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出租車駕駛人郭某因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
將面臨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五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嚴厲處罰!
溫馨提醒
作爲出租車司機,一定要重視自己的位置和責任,酒後駕駛營運性機動車對自己和乘客危害極大,容易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
同時呼籲廣大乘客,如果在搭乘營運型車輛時發現駕駛人有酒駕嫌疑的話,請拒絕乘坐,並記下車牌號,立即向公安交警部門舉報!
不管您在哪喝酒,回來得再晚
請放心,總有這樣一羣
比你家人還在意你的人在等你!
清明節期間
全體福州交警風裏雨里路口等你
傾聽您酒後的心酸故事
來源:福州日報微信綜合福州交警微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