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門口停著被酒駕人撞壞,因當時有人擔保未報警,並且他們是找人頂包,事後,這家人開始耍無賴,不想賠償,我這有當晚肇事者承認自己喝酒的視頻,還有寫了一個證明,上面寫了他酒駕撞車,並按上他叔叔和父親的手印,請問我還有翻盤的機會嗎?我現在很被動,我該怎麼辦?


報警唄,或者是當時誰擔保的找誰,我原來曾經和我朋友說過,出了事故一定要先報警,至少讓事故科有一個備案,不管認識或者不認識,也不管是不是有人擔保,因為永遠不知道將要面對的是什麼樣的人,或許會很爽快的掏錢修車皆大歡喜,但是也可能惹上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我也很反感出了事故雙方找一大堆人來相互說事,在我看來,事故處理相關人越少越好


應該直接報警,在警察來之前,讓他先付你現金。一定要現金且不能留什麼條,對方做不到你就對著警察實話實說。因為酒駕這東西,過了一晚就沒有了。

千萬別把酒駕的當人看。


怎麼覺得這事還有內情呀,不大可能這種結果呀,當時現實情況簽了協議竟然不要賠償?對方酒駕現場不報警你就是準備敲詐了,對方怕你反悔才和你簽協議的,那麼按道理當時就賠償你了,如果真的沒有當時賠償你,那估計你再想要賠償就比較難了,協議本身對你們雙方都不利,再說酒駕這個事也不是什麼人說是就是的,現在已經過了測試的時間,無法取證了,而且當時對方酒駕當時就應該報警的,當時沒報警你自己也理虧,或許協議能得出一個他車子撞你車子的證據能對你有利吧!


直接報警,把證據給警察,正常訴求就是把你自己的車修好,至於警察如何處理他那就和你沒關係了


如果不現場報警取證,事後再進行取證或者還原當時的場景真的很難,警察也不會為了這點糾紛為你花多大的力氣去查明事實,你這個書證還有些證明力(得看法官如何認定這個東西),總體而言我覺得還有希望,但取決於公安機關是否給你立案(無法證明是否醉駕)


首先你得找擔保人,其次找人運作一下弄個現場報保險不嚴重報強險。沒必要執著於要個結果,車禍最怕的傷人。


有幾個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你的視頻里有沒有肇事者從駕駛座下來的那一段,證明肇事時是他開的車,這個很重要。

二是當時擔保人是誰,和你們有沒有直接的親屬朋友關係,為什麼你不報警。

三是對方的社會關係如何,是否在你無能為力的這段時間找人『擺平』這件事。

最後一點就是當時你沒當場報警,錯過了最好的酒精測試機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屬於酒後駕駛。當時若是對肇事者進行酒精測試,他們事後想放賴也沒什麼用。光是一個視頻無法證實他當時到底喝了多少酒,血液里酒精含量有多少,甚至是否有可能達到醉駕。

以後遇到類似情況,不要相信任何擔保人,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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