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軍事法庭是一個軍事審判機構,是戰爭期間軍隊內臨時組成的。在戰爭中,人們不都是全身心投入戰爭嗎?怎麼會組成軍事法庭呢?是要審判誰呢?在對越反擊戰爭中,組成了一個軍事法庭,審判的居然是一名只有20歲的小戰士,他到底做了什麼被送上軍事法庭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在戰爭中,我們只聽說過烈士的壯舉,比如勇士拉響手榴彈要與敵人同歸於盡,或者士兵被敵人抓走俘虜,就沒有聽說過士兵被送上軍事法庭的。而這位被送上軍事法庭的士兵年僅20歲,甚至沒有名字紀錄。

  人盡皆知,這場戰爭是因爲中蘇關係破裂,越南在蘇聯的挑撥下多次犯我邊境,傷害我國的邊境人民,於是我國決定反擊、警告越南一番,就有了這場戰爭。在戰爭中,人們對討厭的是什麼?是逃兵。我國法律規定,依照法律服兵役者,必須嚴格遵守兵役法規,履行軍人職責,不得逃離部隊。並且逃兵是被人們看不起的,當別的戰士在戰場上爲了國家和人民拋頭顱、灑熱血的時候,一個逃兵的出現會讓軍心散亂,甚至讓作戰失敗。

  這名逃兵屬於164師490團71分隊,同隊的人提起他都覺得非常憤怒,很羞愧,自己的隊伍出現了一個叛逃者,一個軟骨頭。在當時164師的軍隊接受命令要發起進攻時,由於越南軍隊早有準備,對我們造成了不利的影響,前後虎,後有狼,164的指導員派機槍正射手對敵人實行火力壓制,吸引敵人的炮火,讓其他士兵可以從後面撤退到山腳下,在敵人猛烈射擊下,機槍正射手漸漸地力不從心,於是找了兩個人火力掩護炮手,以便找到有利地形。

  就在這樣緊張的白熱化狀態下,卻發生了一件令人憤怒的事。那就是其中一個副射手不見了,這是什麼情況,既沒有受傷也沒有犧牲,那就是在戰鬥最需要人的時候竟然逃跑了。於是消息傳開了,五花八門,有的人說這位新副手被炸死了,有的人說他逃走了,總之有很多個版本。知道一個星期之後,指導員才通告全連這個副手是個逃兵,在當時逃跑了。頓時士兵們就炸開了,紛紛責怪這名逃兵不要臉,羞恥,說什麼的都有。按照法律,這名淘寶要接受制裁,就這樣被送上了軍事法庭,開除了軍籍並且判罰勞動教養5年。

  一個逃兵,就像一鍋粥裏的老鼠屎,是人人討厭,看見要痛罵的。沒有人願意原諒逃兵,並且是這種差點造成重大傷亡的逃兵,對於這樣一個貪生怕死的士兵,是沒有資格擁有軍籍的。

  在戰爭中,有英勇善戰的士兵,也有懦弱潛逃的逃兵,前者讓人驕傲,後者令人厭棄,逃兵可恥,勿做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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