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斩是古代酷刑之一,它完美形象地诠释了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全部含义。所谓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将犯人放在砧板上,刽子手用铡刀将人从腰部斩为两截。

  腰斩最初使用的刑具并非铡刀,而是斧钺。我们从“斩”字就可以看出来,“斩”字的部首是“车”,说明这种酷刑和车裂有相同之处,其结果就是要让人的身体分离。同时用“斤”做偏旁,“斤”在古代就是斧头的意思。

  那么,为什么要用斧钺行刑呢?因为腰斩之刑,始于西周之前。当时铁器还未出现,刀具所用的材质是青铜器,它的锋利程度是远不及铁器。为了增加刑具的重量,让砍杀有力度,所以腰斩的最初工具就选择了斧钺。

  腰斩之刑发展到后来,逐渐用铡刀代替了斧钺。犯人将身上的衣服褪去,露出腰部,伏在木质或铁质的砧板上。刽子手将铡刀擡起来,抓住刀把,憋气往下一压,人就在瞬间被分成两截了。

  身体虽然被分开了,但犯人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死,甚至还有清醒的意识。直到身体里的血流完,在伴随着剧痛的摧残后,才慢慢咽气。

  正因为腰斩是从腰部行刑,所以刽子手在行刑时就有很多的讲究。

  如果想要罪犯少受苦,尽快死去,那么,刽子手就会将铡刀向身体上部移动。因为人体的主要内脏器官,都集中在身体的上部。如果刽子手想让罪犯多受罪,只需将铡刀下移,不伤及重要器官。这样,罪犯就只能靠血竭而死,非常痛苦。

  所以,凡是知道自己被判腰斩的人(或者是犯人的家属),一般都会在行刑之前贿赂刽子手,尽量让自己在短时间内死去,希望让自己死得痛快些,以减少痛楚。

  被判腰斩的人,一般都是触及到皇权的人。要么犯上作乱,意图谋反;要么忤逆龙颜,大逆不道。针对平民百姓的杀人放火、鸡鸣狗盗等,反而一般都不会受此酷刑。

  因为腰斩之刑,除了让受刑者饱受痛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对世人产生震慑。所以,凡是有觊觎皇权的,为了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也为了帝王的江山永固,皇帝往往才会处以腰斩之刑。

  历史上有很多被判腰斩的名人,晁错就是其中的一位。

  汉景帝时期,晁错为了帮助刘启加强中央集权,多次向他提出削藩,为此还专门上疏了《削藩策》。指出:“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

  晁错此举正中刘启下怀,他早就有削藩的打算,但始终举棋不定,害怕因此引发叛乱。

  谨慎的刘启,还是将晁错的削藩之策交予廷议。但众大臣虽然可能有不同意见,但知道刘启宠信晁错,因此,无人敢提出反对意见。虽然窦婴也曾当庭反对,但势单力薄,无法扭转势在必行的削藩局势。

  于是,刘启下诏削藩,由此逼反了诸王,引发了“七王之乱”。以吴王刘濞为首的诸王打着“诛晁错,清君侧”的名义,兵指长安。

  刘启为了平息叛乱,为了转移目标,把责任推在晁错身上,动了斩杀晁错之念。他派人诱骗晁错进宫议事,在半路宣布了判处晁错腰斩之刑。可怜的晁错还穿着朝服,就被匆匆推上了砧板。

  想必晁错根本就没有机会贿赂刽子手,临死之前受尽痛楚,眼看着自己肢体分离,血竭而死。

  另一个惨遭腰斩的名士,是方孝孺。他不但自己身受酷刑,还牵连十族,800多人被屠杀殆尽。

  这同样是因削藩引发的悲剧。

  朱允炆继位后,诸王势力太盛,严重威胁到了他的皇权和帝位。朱允炆于是强势推行削藩,但仓促行事,最终引发了叛乱。

  朱棣起兵发动了“靖难之役”,夺了侄儿朱允炆的皇位,众大臣纷纷归降,唯有方孝孺宁死不屈。

  朱棣怜惜方孝孺的才能,不忍杀之,多次劝说他为自己起草即位诏书。但方孝孺不但断然拒绝,还公然在朝堂上为朱允炆披麻戴孝,怒斥朱棣“燕贼篡位”。

  朱棣以诛其九族相威胁,方孝孺回到:“诛我十族又如何?”

  盛怒之下的朱棣将方孝孺的门生和朋友当做十族,当着他的面,屠杀了873人,最后将方孝孺腰斩于市。

  铁骨铮铮的方孝孺,当然不会贿赂刽子手。因为他在被腰斩后,还神志清醒地蘸着自己的鲜血,接连写了12个半“篡”字。其痛苦的程度,可谓惨烈无比。

  据说,因腰斩之刑太过酷烈,在清朝雍正年间终于被废止。这一灭绝人性的酷刑,也由此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参考资料:《史记》《资治通鉴》《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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