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有房的低收入市民,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享受低保待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明年1月1日实施,本市社会救助政策大幅降低门槛,按照新修订的政策,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救助的市民扩大了近一倍,预计13万人扩展到20万人以上。(12月29日新华网)

社会在发展,经济在进步,万物都在进化,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也没有亘古未变的道理,我们的世界其实一直在改变。而所谓时移世易,人们的很多认知和判断标准当然也需要随时做出相应调整,绝不能总是用老眼光看待新事物、新情况。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万元户」那是公认的「先富起来」的那部分「有钱人」,可现如今呢?别说万元了,就是家有十万百万资财恐怕也算不上什么出人头地的富人了吧?

同样道理,以前在人们的认识里,「有车有房」的不说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起码也是家境殷实的中产阶层,同时拥有这两样东西甚至成了很多人的阶段奋斗目标。可是现在呢?虽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有车有房,可有这两样财产的人也不一定就活得非常滋润,更不代表他们不缺钱,在遇到重大困难和变故时不需要任何救助。

一方面,现在的房价虽然不低,但农村地区自建房其实造价并没有多高,就算是城市房价较高,家有住房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并不意味著这家人就很有钱。车子更不用说了,除了一些高档车辆,普通车辆早已飞进寻常百姓家,最低的甚至三两万就可以买一辆。所以说,眼下「有车有房」早已不是什么财力雄厚、家境富有的标志。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即便有车有房,也难抵意外灾祸的侵袭。除非是豪车,一般二手旧车根本卖不了几个钱。房子的话,如果只是家庭唯一一套自住房,也无法随意出售变现。可以说抗风险能力并不强。前段时间流行的「一个中产抵不过一场大病」的说法就是这个道理,很多时候面对罹患恶疾期间的巨大支出和发生意外之后的入不敷出,车子房子不过就是浮云罢了。所谓「有车有房、家徒四壁」说的就是这种遭遇变故之后的困顿状况。

由此可见,如果单纯以「有车有房」作为困难家庭享受低保扶助的绝对排除条件显然不够合理,因为有车有房不代表这家人就很有钱,也不足以对抗重大风险。看一个人和一个家庭该不该享受低保等社会救助,除了要看他和他家有多少车、多少房,还应当看他现在所面临的困难有多少、「灾荒」有多大,目前的财产和收入够不够支出,这样才更加科学。

此次北京修订低保救助标准,重新确定被救助者经济状况认定方法和标准,明确有车有房的低收入市民,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享受低保待遇,堪称一次与时俱进和更加人性化的政策调整。这对于充分发挥低保政策的救助作用,使每个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低保扶助,有著重要的现实意义,堪称实实在在的民生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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