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51%股权予世茂 总对价18.06亿元

  3月25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转让南昌茵梦湖项目四家标的公司各51%股权及相应债务予世茂,双方将合作开发南昌茵梦湖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总交易对价为18.06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四家项目公司分别为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南昌欧风置业有限公司、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安晟置业有限公司,该交易由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世茂房地产全资子公司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

  本次交易前,茵梦湖置业、欧风置业、茵梦湖酒店、安晟置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茵梦湖置业、欧风置业、茵梦湖酒店、安晟置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公告显示,福州傲尔为世茂房地产全资子公司,成立至今尚不满一年。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加强泰禾集团与世茂房地产之间的合作,提升茵梦湖项目的产品品质与服务品质,并加快项目的开发与运营进度。

  另外,本次交易预计使泰禾集团增加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23亿元,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碧桂园授予莫斌、杨志成、宋军三名执董共1277万份购股权

  3月25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按照2017年5月18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向公司三名执行董事莫斌、杨志成、宋军共授予12,770,908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港币12.0440元。

  其中,莫斌、杨志成、宋军分别获授予12,356,027份购股权、348,158份购股权及66,723份购股权,该等股份相当于碧桂园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分别约0.0571%、0.0016%及0.0003%,合共约0.0590%。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上述购股权可于2019年3月25日起至2029年3月24日止期间行使,包括首尾两日。

  豫园股份实施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对象均为核心经营层

  3月25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0万份,占总股本的0.139%,并提出了相应的业绩考核要求。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有6位,均为豫园股份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经营层。具体包括云尚产业控股CEO兼总裁田左云、复地企发执行总裁陈雪明以及茅向华、倪强、宋伟锋、唐冀宁四位复地企发高级副总裁,每人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均为90万份。

  根据计划,豫园股份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业绩考核目标是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行权条件。其中,要求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85元/股,随后两年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0.05元/股;又或者是,这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公告显示,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09元/股,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0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股票。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和复星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获授股票期权之日起满36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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