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轉讓南昌茵夢湖項目51%股權予世茂 總對價18.06億元

  3月25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宣佈轉讓南昌茵夢湖項目四家標的公司各51%股權及相應債務予世茂,雙方將合作開發南昌茵夢湖國際旅遊度假區項目,總交易對價爲18.06億元。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四家項目公司分別爲南昌茵夢湖置業有限公司、南昌歐風置業有限公司、南昌茵夢湖酒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安晟置業有限公司,該交易由泰禾集團全資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世茂房地產全資子公司福州傲爾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簽定。

  本次交易前,茵夢湖置業、歐風置業、茵夢湖酒店、安晟置業均爲公司全資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後,茵夢湖置業、歐風置業、茵夢湖酒店、安晟置業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將成爲公司參股公司。

  公告顯示,福州傲爾爲世茂房地產全資子公司,成立至今尚不滿一年。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加強泰禾集團與世茂房地產之間的合作,提升茵夢湖項目的產品品質與服務品質,並加快項目的開發與運營進度。

  另外,本次交易預計使泰禾集團增加歸屬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4.23億元,具體影響以經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爲準。

  碧桂園授予莫斌、楊志成、宋軍三名執董共1277萬份購股權

  3月25日,碧桂園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公司按照2017年5月18日採納的購股權計劃,向公司三名執行董事莫斌、楊志成、宋軍共授予12,770,908份購股權,每份購股權港幣12.0440元。

  其中,莫斌、楊志成、宋軍分別獲授予12,356,027份購股權、348,158份購股權及66,723份購股權,該等股份相當於碧桂園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分別約0.0571%、0.0016%及0.0003%,合共約0.0590%。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上述購股權可於2019年3月25日起至2029年3月24日止期間行使,包括首尾兩日。

  豫園股份實施第二期合夥人期權激勵計劃 對象均爲核心經營層

  3月25日,上海豫園旅遊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第二期合夥人期權激勵計劃(草案)。

  其中,擬向激勵對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爲540萬份,佔總股本的0.139%,並提出了相應的業績考覈要求。

  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本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有6位,均爲豫園股份全資子公司的核心經營層。具體包括雲尚產業控股CEO兼總裁田左雲、復地企發執行總裁陳雪明以及茅向華、倪強、宋偉鋒、唐冀寧四位復地企發高級副總裁,每人獲授的股票期權數量均爲90萬份。

  根據計劃,豫園股份2020-2022年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業績考覈目標是激勵對象對應年度的行權條件。其中,要求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於0.85元/股,隨後兩年基本每股收益均增加0.05元/股;又或者是,這三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相比2018年複合增長率不低於12%。

  公告顯示,本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爲9.09元/股,即滿足行權條件後,激勵對象可以每股9.09元的價格購買公司向激勵對象增發的公司股票。在本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和復星國際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激勵對象自獲授股票期權之日起滿36個月後可以開始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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