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質疑,方有意繞過既有政策取得建丁屋牌照

西貢區議員方國珊被指操控「套丁」交易,在西貢大網仔村斥資1200萬元買地建屋謀利,卻違反買地協議遲遲未有交樓予賣地的女村民,遭後者入稟索償。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方國珊陳辭時強調自己合法取得涉事土地及免費建屋牌照,若她所為是犯法,則大批發展商與她一同犯法。她又批評女村民後人貪心,成功欺騙她投資後即「過橋抽板」,破壞她與女村民多年來建立的信任。

方國珊陳辭時強調自己合法取得涉事土地及免費建屋牌照。 資料圖片

方國珊在庭上指,涉事土地原是受保護的郊野公園邊陲地帶,她在1995年和原告人關雄盛的祖母何淑明達成買地協議後,致力向城規會等部門申請改劃土地致可興建村屋。若非她的努力,原告人根本甚麼都做不成。

方國珊又指,當年有不少發展商以100至300元的價錢,向新界村民買地建屋,此合作模式在新界算是「好普遍」。她與原告人本是「榮辱與共、天災人禍一齊承受」的合作夥伴,即使現今「社會風氣有變化」,但當年申請丁屋牌照毋須聲明建屋用作自住,故不算犯法,相反原告人在這些年來「一毫子都無出過」。

法官質疑,方國珊此言正顯示她有意繞過既有政策取得建屋牌照。方反駁指,申請牌照方式的提議由原告人祖母提出:「係婆婆(何淑明)話畀我哋聽,唔係我哋嗌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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