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得保释

17岁患躁郁症的百佳理货员在6日内连续非礼11名介乎15至17岁中学女生,受害者不甘受辱后向家人或校方哭诉,因而揭发事件。涉案理货员今于区域法院承认16项猥亵侵犯罪,法官听取辩方求情后,决定先索取心理报告及教导所报告后始量刑,以审视被告重犯风险、对社会威胁及其躁郁症与本案关系,期间被告不得保释。

控方确认被告段伟铿(17岁)无任何刑事定罪纪录。辩方求情称,段坦白认罪,简省法庭时间,免却事主回温事件。辩方强调,段非礼时间短暂、无使用暴力,但仍对事主造成困扰道歉,愿意接受法庭惩罚。数封求情信亦显示段品性善良、乐于助人,惟两年前确诊躁郁症后受同学排挤退学,不排除影响其性观念。

段伟铿被控于去年2月22至27日期间在马鞍山某百佳、OK便利店及大快活猥亵侵犯11名年龄介乎15至17岁身穿校服的女童a、b、c、e、g、h、i、j、x、y及z。被告犯案手法类同,与所有事主互不相识,案发时身穿百佳制服的段看到涉案女学生在上述地点后,故意在其附近徘徊,随后以手掌、手背抚摸及捏臀约1至2秒,遭闭路监视器拍下事发经过。受害女生事后向家人及校方诉说有关遭遇,警方介入调查后拘捕段。警诫下,段直认「一时冲动,摸左个学生妹pat pat一下,比次机会啦。」段又指,因女学生年龄与其相近,较容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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