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被控損毀交通燈及不出示身分證

八月五日的罷工及地鐵不合作運動,令數以萬計的市民在港九新界多區參與集會更或發生衝突,全港二百組交通燈損毀及失靈,四男一女涉嫌在荃灣損毀交通燈及不出示身分證,被控兩項刑事損壞及兩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一男一女留院觀察中因而未能到庭應訊,二人案件押後至8月9日再提堂。

5男女涉嫌周一在荃灣損壞交通燈今早提堂。資料圖片

報稱為自僱人士的第一被告劉佳妮(32歲)及無業的第二被告陳祖澤(22歲)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因損壞位於荃灣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南行線的行人過路線交通指揮的綠燈及未能於警員指示下出示身份證。

第三至第五被告為車輛維修員黃榮津(26歲)、大學生冼迪(22歲)及無業人士羅永恆(22歲),則被控於2019年8月5日日損壞位於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西行線的行人路交通指揮的綠燈、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西邊行人過路線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及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安全島上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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