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建设商会定新指引

新盘透过招标形式推售,往往暗藏各项折扣及回赠,令单位真实成交价欠奉,透明度不足,在引起市场极大回响下,地建会日前发出新指引,规定一千零七十六方呎以下的分层户,不可以招标形式发售;同时,有关单位的成交额及买家最终选择的优惠计划,均会及时在成交记录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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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及优惠须及时更新

《星岛日报》率先披露,政府跟进新盘暗藏各类折扣及回赠,令单位实际成交价不清晰,回赠迂回引起混乱,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后,地设会及政府亦先后作出行动,地建会日前向旗下会员发出四项新指引,包括对可作招标形式出售的单位,定出明确的定义。该指引指出,为提高透明度,有关招标文件、包括为买家提供之所有优惠计划及详细条款,均会上载至发展商项目的网站、并提交予销监局,此外,有关单位的成交额及买家最终选择的优惠计划,均会及时在成交记录册更新。

洋房及特色户等可标售

同时,该指引表明,商会自四月四日发出有关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模式指引后,接获会员查询要求就「非豪宅」定义作更具体说明,商会执委员于四月二十六日会议上,就此作出讨论并议决如下:独立屋、洋房及特色户(即复式单位、顶层连天台单位、低层连平台、庭园或花园之单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以及实用面积小于一千零七十六方呎之分层单位,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

最迟须六月一日全面落实

有关实用面积的设定,执委会认同可因应市况变动而作出相应调整。同时,为顾及个别发展项目之销售安排,该会同意设定过渡期,呼吁会员在可行情况下尽早引入上述指引,惟最迟须于今年六月一日全面落实。

陈帆:紧密留意新楼销售

此外,《星岛日报》日前独家报道,政府正密切关注到发展商推售新盘时,有关回赠及代理佣金欠透明度,拟加强规管发展商卖楼手法,包括发展商须全面公布代理佣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则回应表示,销监局及地产代理监管局早前就一手楼销售,向发展商及地产经纪发出提醒,留意到情况已逐步改善。他说:「当然销监局会紧密留意一手楼销售的情况,我们的目标是希望发展商销售一手住宅物业的时候,都尽可能将资讯全面公开而透明,让采购的市民得到全面的资讯,确保交易公平和透明。」

地建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昨表示,对于公开新盘代理佣金,政府毋须立法,因会影响自由市场运作。惟他却表明,不建议代理私下向买家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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