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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份,因为去雪梨华侨文教中心当志工,刚好听到协会举办的讲习,

是关于 「工作法律」 和 「税务」两项对背包客比较切身的问题!

当时我看到的是大部分来听讲的都是本地居民,或是永居人士的家属,几乎是没有背包客过来的!

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的背包只是因为工作,还是没兴趣,或是宣传不够!

其实本身协会经常办理 华侨 在澳洲遇到的大大小小问题的服务, 包含紧急事故

我不敢说一定都能处理,但是一定可以透过单位寻得可行的管道

有些时后爬文不见得都能得到你要的答案!毕竟资讯太多了!你也不一定知道哪个是正确的!

那么,回到这次的主题!关于 「工作法律」 和 「税务」是当天讲习的重点!我录下了当时纪录!

现在自己重点整理,能写多少是多少,第一部分先以 「工作法律」开始讲!

也希望即将来澳洲,或是已经在澳洲的背包或学生,对工作法律有新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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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大部分以 合法白工 为主要!当然如果你是黑工,或许有些方法你可以用!

※在这里要强掉的不是你申请的工作,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因为这里不是要教大家如何申请工作,而是你要如何避免未来遇到工作上的不平等、欠薪、解雇时,有什么证明可以保护自己,透过工作法让自己得到应有的报酬!

※因为每个人每一份的工作情况皆不同,这里只能对工作法的领域做一个概略性的说明!

 

 

第一部分:工作法简介

 

1. 在澳洲的公平工作系统下,所有的员工皆受到工作法的保护。所有的员工在开始工作前,应该签署一份工作合约。当然,某部分的合约可能受到 Award 或 Enterprise agreement 的保障!

2. 员工种类分为:

   ① 永久全职 ( Permanent full-time ) 

   ② 永久半职 ( Permanent part-time )

   ③ 不定期员工 ( Casual )

3. 除此之外,有些职位会被认定为独立承包商( independent contractor ) ,有些职位会被认定为义工 ( volunteer )

4. 当你在申请一份工作时,或是在开始一份新工作以前,请务必注意几点你所需要的:

   ✪ 保留一份签署的工作合约

   ✪ 询问你的工作是否受到 Award 或 Enterprise  Agreement 的保障,若有,保留一份该文件!

   ✪ 详细纪录任何雇主所给予的口头承诺

※  以上几点,不管你是黑工白工,至少要有几个可以站住立场的证明!

 

第二部分:薪酬 (一)

 

1. 市面上有一些工作没有薪酬,像是试工、实习!有些是合法,有些是不合法的!

如何分别:首先试工肯定就是不合法的!所以在你上工之前,一定要留下任何纪录,

包含录音、文字。....那什么是合法的呢?作为教育课程一部分的实习就是合法的无新酬工作。

 

2. 除了实习之外,无薪酬的工作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存在雇用关系才合法。至于是否在存在雇用关系,

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双方关系建立的目的

   ✬ 双方关系的时间长度

   ✬ 双方关系对雇主的重要性

   ✬ 员工有何等义务

   ✬ 谁从中受益

从以上因素考虑,试工有可能就会变成合法的,但试工期间仅限于需要评估员工相关技能所需要的时间!

以上,听起来蛮复杂的!下面我做个范例!

 

Exemple 1:

小蔡申请了一份修车厂助理的工作,在申请过程中,老板说他必须要证明他懂的一些基本修车程序和技巧,因为这是工作的基本要求,小蔡同意了!面试后,老板请小蔡跟著一位修车师傅工作一天,师傅看看小蔡是否知道如何安全的工作并使用各种不同的工具。而小蔡证明了他符合工作的基本要求!
Answer:小蔡的一天试工是合理的,针对那一天,老板不需要支付任何薪酬!

 

 

Exemple 2:

小蔡在大学布告栏上看到一则广告,表示校园咖啡厅有咖啡师的广告,广告说咖啡师需要在周一到周三早上7点到中午12点工作,必须具备3年工作经验,懂得制作各式各样的咖啡。面试时,老板说小蔡工作的第一个星期没有薪水,因为咖啡厅经理要看看小蔡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另外,老板还规定如果第一周小蔡无法轮班,必须要提前一天告知经理!
Answer:很明显,老板和小蔡之间已经产生了雇用关系,这意味著老板应该要支付小蔡一星期的工作薪酬!

 

薪酬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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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薪酬应根据工作合约、工作法以及任何适用 Award 或 Enterprise agreement 所制定!

   ✬ 雇主在发放薪酬时必须给予员工薪资单(pay slip)

   ✬ 无论如何,员工的薪资不应该低于法律所规定的最低薪资。目前澳洲所制定的最低薪资为每小时$18.93 或 相等于每周(38小时)$719.20,以上皆是税前金额。不定期的员工(casual emplyee)享有25%的加成。

   ✬ 取决于合约,Award 或 Enterprise agreement,薪酬有可能受到以下的调整

      ① 补贴 (allowance) - 例如:餐饮津贴、制服津贴、工具津贴、或差旅费津贴等。

      ② 加班费(over time)

      ③ 夜班加成、周末加成(penalty rate)

 

第三部分:你是员工还是独立承包商?

 

1. 独立承包商不受到工作法的保护和含盖。有时,你的雇主会要求你作为独立承包商。

员工和独立承包商的界定是模糊的,法律必须要评估双方关系的整体性,包括

关系 员工 独立承包商
如何完成工作 雇主具有持续的指导权 可自行决定如何完成工作
工作时数 一般来说固定时数 没有时数,而是按照工作或项目而定
是否可继续工作? 一般来说可继续工作 没有继续工作的承诺
风险 不承担财务风险 承担盈亏风险
退休金 有权要求雇主支付退休金 自行支付退休金
工具 由雇主提供 自行提供
税务 雇主预扣所得税 自行缴税和上报GST
付款方式 定期支付薪酬 使用ABN发帐单,对方收到帐单后发款
假期 基本假期保障 没有假期的概念

 

2. 即时你在合约上是独立承包商,你仍有可能被法律认定为员工。以下用范例举例:

 

Exemple 1:

小蔡来到澳洲后找到一份在农场的工作,老板要求他每天早上7点报到,工作的内容就是打杂,每天4点下班,工时每小时20元,老板说工资20元已经高过国家最低工资,因此阿强没有任何假期、也没有退休金。另外,老板说上工以前,小蔡需要去申请ABN,每两周小蔡必须用ABN开帐单给老板,老板才会付款给小蔡。
Answer:小蔡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员工,而不是独立承包商,因此,老板有可能要补偿假期和退休金给小蔡!

 

第四部分:解雇

 

1. 最常见的解雇方式是通过书面通知,以下是法律规定的最少通知期间。45岁以上的员工享有额外一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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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员工犯下严重不端行为,例如对其他人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威胁,偷窃,欺骗、人身攻击,不愿意履行雇主所给予合法且合理的指示等,雇主有权立即解雇。

3. 工作关系结束当下,雇主应当支付所有所有积欠薪酬,退休金,若有累积年假,则应折换成现金。

4. 若解雇是因为雇主业务需求须进行遣散,服务年资满1年以上者,有可能获得遣散费,严重不端行为被解雇者则无遣散费。

5. 一般来说,被解雇时,雇主应该告知你为何被解雇,给你一个机会解释为何你不应被解雇,并在解雇的过程中公平的对待你。如果你认为在解雇的过程中,你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你有可能可以按照不公平解雇法起诉雇主。

 

以下范例:

Exemple 1:

46岁的小明,已经担任大学教授的助理4年的时间,今天教授突然气冲冲的冲进办公室向小明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现在拿你所有的东西走吧!你也不用再指望我付你任何钱,我们之间的关系到此结束!小明看了他的雇用合约后发现合约并没有提到任何解雇方面的提前通知。
Answer:如果小明没有犯下严重不端行为,根据工作法,教授应该给予小明提前4周的解雇通知,结束工作合约之前,教授应该结清所有积欠的薪酬、退休金、年假等。

 

 

✪ 以上就是关于澳洲工作法大致上的整理,至于如果你确实受到以上不平等的方式对待,当然可以透过 公平会 来为你伸张,前题是你要备足以上你所需的条件。那样才是最好的!

 

✪ 再来,这一点最重要,所以我要放大字型!所有的内容都是我依照我个人立场和参考资料考证,没有唯一绝对正确这样的框!毕竟我不是律师,涉及法律层面的部分,仍然要谨慎!我不希望这篇文章被读者视同法律意见,毕竟会看文章的大多都是成年人,有时后要明辨判断,尤其是税务、缴费、汇款、那些和钱的相关文章,身为当事人一定要自己评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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