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押周四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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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已返家乡的菲佣于一六年指责前雇主无理解雇,入禀劳资审裁处追讨逾八万元,成首宗获准越洋以视像作供的劳资纠纷,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菲佣全盘否认前佣主及其女儿的指控,认为自己与他们曾有过良好关系,更称「唔明点解(前雇主女儿)要讲大话」,批评他们违反诚信。前雇主则斩钉截铁地表示不会支付有关追款。审裁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将案件押后至9月19日进行结案陈词。

申索人为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由香港亚洲家务工工会联会秘书Shiella Grace Estrada协助审讯。被告为吴美璇(译音)。菲佣就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原订两年合约期的工资、返祖家机票及有关损失等向吴追讨。

工会代表Shiella Grace Estrada。



菲佣今于视像会议中自认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否认曾故意躲在厨房不照顾女儿、于洗衣时残留大量泡沫、装作不懂做饭、指插女儿下体及于洗发精「加料」。菲佣称女儿识自己洗下体,故从未触及其私人部位,亦未听过他们看医生事宜。菲佣强调与女儿有良好关系,每天更会陪她玩近6小时。

审裁官指菲佣于2016年12月返回家乡,惟隔逾一年,至2018年1月才找到现时电子产品操作员的工作,菲佣称同意,并指自己一直担心因本案再返香港作供,继而影响工作,故一直未有在家乡寻找工作,直至现时有亲戚替其照顾患病的母亲及两个儿女,加上案件有义工协助,故终可安心上班。

菲佣曾于香港签证到时前已购买机票返回家乡,并已就本案完成一部分的程序,审裁官质疑既然已决定离港,为何仍要申请延长香港的签证及追讨此签证的支出。菲佣没有正面回答,只称「我真的很希望能住在香港」。

吴供称曾于菲佣离开前签署一份因财政困难终止雇佣合约的文件及一份愿意赔偿代通知金及机票的文件,两份文件均疑由菲佣草拟,惟吴称不谙英语故签下文件,强调自己绝无支付赔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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