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1 15:44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放高利贷吸血,年利率竟高达1043%!

不过,想捞偏门也要付出代价,高雄一名邱姓男子放高利贷,本金都还没回收,被害人负担不起利息钱就报警,吃上重利官司遭判刑,也算是恶有恶报。

判决指出,在电玩店工作的邱姓男子,欠人68万元,为赶快赚钱还债,去年10月间,竟经营起高利贷,借款4万元给开早餐店、资金周转不灵的蔡姓女子,双方约定每7天利息7千元,先扣手续费5千元与第一期利息7千元,蔡女实际仅拿到2万8千元。

邱男并要求蔡女签立两纸面额4万元的本票作担保,换算年利率高达1043%。

蔡女之后又缴2期、各7千元利息就负担不起,第4期只交5千元,因无力再负担重利,邱男又频打电话催讨,并传简讯表示知道蔡女住址、「故意不接(电话)躲好」,蔡女只好报警。

结果,邱男本金都还没回收,就被检方依重利、恐吓等罪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邱男催讨债务的简讯,尚不构成恐吓犯意。

至于邱男放款周年利息高达1043%,因民法明定「约定利率,超过周年百分之二十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法官认定邱男犯重利,将他判刑2月,如易科罚金需缴6万元。可上诉。

  • 邱姓男子放高利贷,本金都还没回收,被害人负担不起利息钱就报警,吃上重利官司遭高雄地院(如图)判刑,恶有恶报。(记者黄建华摄)

    邱姓男子放高利贷,本金都还没回收,被害人负担不起利息钱就报警,吃上重利官司遭高雄地院(如图)判刑,恶有恶报。(记者黄建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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