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论我国立法委员选举与选举制度之关系
看到有GUTS的许议长这样呛了立花翠之后,整个八卦板与高雄版都快暴动了,但他们忽略了民进党在南部的一致政府只有嘉义与台南。
为何会造成这种分立政府,就跟我们的地方议员采取单记非让渡投票制有很大的关系,也就是俗称立委旧选制的SNTV制。
因为这个制度问题很多,所以有群具有先见之明的人提倡立委减半与单一选区两票制,让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采取此种制度的国家。
而本文主要就民国81年第二届立委选举到民国101年第八届立委选举采取SNTV制、比例代表制、混合制(含日式及德式)的席次变化,至于其他种选举制度,等我有空再介绍吧,反正结果绝对不会让反对份子们爽到就对了。
--以下正文--
杜瓦杰法则(Duverger's Law):
1.小选区相对多数决有利于两党制之形成:采单一选区多数决的国家,在一个选区仅有一名候选人当选,而且当选所需之票数,仅须超过其他候选人即可,不必达到总票数之半数以上。该种制度对小党甚为不利,其候选人难以当选;反之,大党之势力会越加稳固。(例外,2010年的英国下议院为联合内阁)
2.比例代表制有利于多党形成:依照比例代表制之设计,每一选区可以选出若干名议员,每一政党所获得的议员比例,按其所获得之选票于总票数之比例分配,该种制度能鼓励小党产生,并且维护小党之存在,但仍有例外,奥地利即是。
3.两轮投票制有利于两联盟多党极化制:依该制度之设计,该党之候人必须要在第一轮投票时,即获得过半数之选票同意,反之则必须由一定资格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在进行第二轮投票前,各党可以进行行利益之协商与换票,有利于多党于该轮投票时相互支援,因而形成联盟。
立委选举制度浅说
一、单一选区制:每一选区选出一位当选者,又可分为下列数种选举方式。
(一)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制:该制度以约略的人口数,将全国分为若干选区。选民一次只能圈选一位候选人,单一选区只选出一位议员,并以得票相对多数者当选。(代表国家:英国下议院)
1.优点
(1)代议士与选民有明显的联系,可以确保当选人确实履行其隶属选区之职责。
(2)防止极端主义的产生,激进小党获得席次的可能性较低。
(3)促使单一政党政府的产生,而使政府稳定性增强。
2.缺点
(1)浪费过多选票,甚至有时在野党之总选票可能高于执政党。(2010年英国国会选举,工党得票率29.0%,席次率为40%、保守党得票率36.01%,席次率为47%、自民党得票率23.0%,席次率为9%)
(2)弃保效应导致选举偏好有所扭曲。
(3)选举制度偏向两党制,导致选民之选择有限。
(4)在相对多数的情况下,政府可能只有少数支持,却治理国家。
(5)该制度对小党相当不公平。
(二)两轮投票制:一选区仅选出一名议员,但当选者必须获得绝对多数方当选,否则将进行第二轮投票,第二轮即为相对多数决。(代表国家:法国下议院)
1.优点
(1)该制度扩大了选举的选择性,选民可以在第一次选举时,根据心中真正意向进行投票,第二轮时选择较不差之候选人。
(2)可以鼓励候选人提出中道政见,吸引最大多数选民。
(3)容易造成政党结盟,形成强大稳定的政府。
2.缺点
(1)小党将被迫与其他党结盟,否则无机会胜选,对于这些小党相当不公平。
(2)虽能形成政党联盟,却使候选人因选票交易而牺牲本人政见,甚至进行利益交换。
(3)第二轮选举时间冗长,对于选举结果迅速确定性会有伤害。
(三)选择投票制:选民在选票是可以根据偏好两名以上的候选人,但应名额仅有一名,过半者当选。(代表国家:澳洲下议院)
1.优点
(1)选票浪费的情形大为减少。
(2)不会有候选人因为第二轮投票的存在,而有利益交换的情形。
2.缺点
(1)该制度还是让许多小党候选人在第一轮即被淘汰,无法进入议会,同样产生有利大党之结果。
(2)获胜之候选人可能会拥有低度第一偏好选民的支持,而且该候选人的唯一优点,就是最没特色的。(2000年用这制度,可能连战会当选...)
(3)选举结果之决定权,可能落在低度支持,但为极端民族主义的选民身上。
(4)该制度过于复杂,对于选民来说不易亲近与理解,易生选举争端。
二、半比例代表制:亦称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每个选区选出两个以上的代表,一般而言为中选区;单记系指选票仅能投给一人,而依程序由得票高的前几名当选;不可让渡指选票即使超过当选票数,多余的票也不可以转让;比例代表性居中,对无党与小党有利。(代表国家:日本于宫泽喜一首相改制前、以前的我国、南韩国会)
(一)优点
1.对于小党较为公平,可以集中选票支持一名候选人当选。
2.对于同党候选人而言,该制度可以强化竞争,扩大选民的选择性,并且提供候选人强化个人特色的诱因。
3.由于同一选区有诸多代议士,选民因此多了许多的代议士为其服务。
(二)缺点
1.还是无法完全满足选举与比例性的要求。
2.选举制度有利于派系可以指派特定人选参选,也可以轻易赢得选民青睐,容易造成政党派系分裂与冲突。
三、比例代表制:强调比例代表性,及每一政党所得席次占总席次比,应与其所获选票占总选票之比例相符合。(代表国家:俄罗斯、义大利、以色列)
(一)优点
1.从保护小党的价值来看,该制度可产生高比例性的结果。
2.鼓励选民认同国家与地域,而非仅认同某一选区。
3.有诸多代议士,选民因此多了许多的代议士为其服务。
(二)缺点
1.还是无法完全满足选举与比例性的要求。
2.选举制度有利于派系可以指派特定人选参选,也可以轻易赢得选民青睐,容易造成政党派系分裂与冲突。
四、混合制
(一)联立制(附带席位制):由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加上政党比例代表制选出;通常政党比例代表制的部分都设有门槛;先以政党所得的选票计算总席次,再扣掉政党已经拥有的地方席次,剩下的席次由不分区的代表取得,如果不分区的席次不足以填补区域产生之席次,总席次还可以因此增加,因此称之为附带席次。(代表国家:德国、墨西哥、纽西兰)
1.优点
(1)具有综合性的本质,可兼顾选区代表性与选举公平性,政党名单程序可确保整个国会具有比例代表性。
(2)虽然该制度具有广泛的比例性,但是仍可维持单一政党政府的可能性。
(3)允许选民从一个政党中选择一位区域代表,但是支持另一政党组成政府。
2.缺点
(1)维持单一选区制让高度比例代表难以达成。
(2)选区规模过大,有损选区的代表性。
(3)政党高层的权力会相当大,政党不仅可以决定谁能进入安全名单,或谁必须在选区内进行选战。
(二)并立制:选民在区域选举与比例代表上可投两票,选民在区域选举的部分以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决决定之,两票分别计算。各政党在比例代表上所获得的席次与区域选举无关。(代表国家:我国、日本、南韩、乌克兰)
1.优点:与联立制相同,且造成稳定政府的可能性更高。
2.缺点:与联立制相同,且如以促进政党之选票席次比例性来看,并立制较联立制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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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实证经验
以下为各党区域立委得票率变化
1989年(增额立委选举) 1992年第二届立委(161席) 1995年第三届立委(164席)
国民党 57.04% 国民党 53.02% 国民党 46.06%
民进党 16.35% 民进党 31.03% 民进党 33.17%
其 他 16.35% 其 他 15.95% 新 党 12.95%
(含无党籍与其他党) 其 他 16.95%
1998年第四届立委(225席) 2001年第五届立委(225席) 2004年第六届立委(225席)
国民党 46.43% 国民党 28.56% 国民党 32.80%
民进党 29.56% 亲民党 18.57% 亲民党 13.90%
新 党 7.06% 新 党 2.61% 新 党 0.12%
其 他 16.05% 民进党 33.38% 民进党 35.72%
台联党 7.76% 台联党 7.79%
其 他 9.12% 无 盟 3.63%
(泛蓝49.74%、泛绿41.14%) 其 他 6.01%
(泛蓝50.48%、泛绿43.51%)
2008年第七届立委(79席) 2012年第八届立委(79席)
国民党 53.48% 国民党 48.12%
无 盟 2.25% 无 盟 1.08%
民进党 38.65% 亲民党 1.12%
台联党 0.96% 新 党 0.08%
其 他 4.66% 民进党 44.45%
(泛蓝55.73%、泛绿39.61%) 其 他 5.15%
在2000年之前,各党得票率为超稳定结构,泛蓝为56+-3%的得票率、泛绿为30+-3%的得票率,但席次率将于稍后计算,而民进党在2000年后,得票率节节上升,但席次率则不一定。
以下为各党立委席次率变化
1992年第二届立委(161席) 1995年第三届立委(164席)
国民党 59.00% 国民党 51.83%
民进党 31.68% 民进党 32.93%
其 他 9.32% 新 党 12.80%
其 他 2.44%
1998年第四届立委(225席) 2001年第五届立委(225席) 2004年第六届立委(225席)
国民党 54.67% 国民党 30.22% 国民党 35.11%
民进党 31.11% 亲民党 20.44% 亲民党 15.11%
新 党 4.89% 新 党 0% 新 党 0%
其 他 9.33% 民进党 38.67% 民进党 39.56%
台联党 6% 台联党 5%
其 他 4.67% 无 盟 3%
(泛蓝50.66%、泛绿44.67%) 其 他 2.26%
(泛蓝53.22%、泛绿44.56%)
在旧选制中,各党得票率与席次率之差距,并没有说很大,在民进党执政期间甚至隐然有两党制至多党制的情形产生,但在实施新选制之后,则又不同了。
2008年第七届立委(79席) 2012年第八届立委(79席)
国民党 77.21% 国民党 61%
无 盟 4% 无 盟 3%
民进党 16% 亲民党 1%
台联党 0% 民进党 34%
其 他 2.79% 其 他 1%
(泛蓝84%、泛绿16%)
有没有看到很神奇的事,民进党得票率一直上升,但席次率却突然下降,我怎么有种自杀修宪的感觉,但战斗力依然不减就是了,比他们的高雄市议员战斗力强多了,而且是删除岁出预算两亿,怎变成删除预算57亿无法做事,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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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角度思考,改用其他选制
一、比例代表制
1992年第二届立委(161席)
国民党 53.02%→63.08%→ 102(+-0)
民进党 31.03%→36.92%→ 59(+8)
其 他 15.95%→0
1995年第三届立委(164席)
国民党 46.06%→49.97%→82(-3)
民进党 33.17%→35.98%→59(+5)
新 党 12.95%→14.05%→23(+2)
其 他 16.95%→0
1998年第四届立委(225席)
国民党 46.43%→55.91%→126(+3)
民进党 29.56%→35.59%→ 80(+10)
新 党 7.06%→ 8.5%→ 19(+8)
其 他 16.05%→0
2001年第五届立委(225席)
国民党 28.56%→31.43%→70(+2)
亲民党 18.57%→20.43%→46(+-0)
新 党 2.61%→ 2.87%→6(+5)
民进党 33.38%→36.73%→82(-5)
台联党 7.76%→ 9.34%→21(+8)
其 他 9.12%→0
泛蓝122席、泛绿103席
2004年第六届立委
国民党 32.80%→34.90%→79(+-0)
亲民党 13.90%→14.79%→33(-1)
新 党 0.12%→0
民进党 35.72%→38.00%→85(-4)
台联党 7.79%→ 8.30%→19(+7)
无 盟 3.63%→ 3.86%→9(+3)
其 他 6.01%→0
泛蓝121席、泛绿104席
在旧选制中,泛绿无法过半,所以民国94年和国民党一起修宪,但民进党坚持要采取日本的并立式选举,以下就以两种方式来计算席次数。
一、并立式选举(现行制度)
2008年第七届立委 政党票+分区
国民党 81+20→101
民进党 13+14→27
亲民党 1
无党籍 1
无 盟 3
2012年第八届立委 政党票+分区
国民党 48+16→64
民进党 27+13→40
亲民党 1+2→3
无党籍 1
无 盟 2
二、联立式选举(德国式)
2008年第七届立委 政党票+分区
国民党 总席次为58.12%X113=66 →无法取得不分区席次,仅有分区席次81席
民进党 总席次为41.88%X113=47 →不分区席次为47-13=34
亲民党 1
无党籍 1
无 盟 3
总席次为133,泛蓝86、泛绿47
2012年第八届立委 政党票+分区
国民党 总席次为0.4759X113=54 →不分区席次为54-48=6
民进党 总席次为0.3698X113=42 →不分区席次为42-27=15
亲民党 总席次为0.0586X113=7 →不分区席次为7-1=6
台联党 总席次为0.0956X113=11
无党籍 1
无 盟 2
总席次为117,泛蓝57、反马阵线为60
反马阵线过半!
三、比例代表制
2008年第七届立委
国民党 0.5812X113=66
民进党 0.4188X113=47
2012年第八届立委
国民党 总席次为0.4759X113=54
民进党 总席次为0.3698X113=42
亲民党 总席次为0.0586X113=6
台联党 总席次为0.0956X113=11
国民党为54席、反马阵线为59席
反马阵线过半!
--正文分隔线--
People will die if they are killed.
人不做死就不会死,怎么就是有人搞不懂呢?
不知道会不会又有人问我说这资料是不是假的或是被动过手脚的,或是直接问这资料代表甚么,我就先讲明了吧。
我这些资料都是刻板无味的数据,一堆不含任何感情的数字,就只是观察与比较的数字换算。
在这种状况之下,反对者们一般会产生三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一、把自己的个人理智消除,将自己化作抗争者这个巨大机械上的一个零件,而开始谩骂文章与数据资料,一切都是为了意识形态而服务,然后将这个轮回继续下去;二、放浪形骸,将自己变成,或者说伪装成一个中立选民,政党自然不会在明面上在自己身上付出多大心力,反而会因为他的立场而将他养起来;三、在为政党服务的同时,通过放浪形骸来缓解自己的压力。
当反对者们开始这样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目的已经达成了。透过吱村大崩溃,上演吱村大爆笑,让我这平板无奇、如机械般的数据,可以使我从中取得……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