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關部門剛提出「租金抵個稅」的時候,租客一片歡樂,畢竟打工掙的錢能省多少是多少。但是這股熱情很快就被事實破了一頭冷水,因為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需要房東的信息,而根據網友反映,房東持兩種態度:1、你要抵扣100的個稅,我要交500的稅,所以漲房租500元;2、你要抵扣個稅,不好意思,我不租給你了!

初略的算了一下,假設扣除保險後你的月收入8000元,5000元/月的房租。那麼每月個人所得稅=(8000-5000)*3%=90元;而申報租房個稅抵扣後的個人所得稅=(8000-1500-5000)*3%=45元。而按照部分城市個人出租住房的綜合徵收稅率為4.5%計算,房東需要繳納225元/月。

這麼算下來,房東確實多交錢了,自然要把這部分錢轉嫁到租客身上!所以,不得已,很多租客只好不申報房租抵扣個稅!

今天,媒體報道稱個稅抵扣APP升級,之前一直爭議的租戶填寫業主訊息,導致業主漲房租、或者趕租客的事情終於有了解決辦法。將不再強制要求必須填寫業主信息,對於租戶來說,只要根據本人身份信息查詢無家庭產權房產就可以認定為租賃。

實際上,在之前的文章中瘋狂太原人就分析過,個稅抵扣房租只是在北上廣深反響較大,而二三線城市卻很少有人反饋。主要是抵扣個稅的起徵點在5000元/月,二三四線城市如果能賺到5k+很多就選擇買房了,中低端租賃市場,很多租客並沒有抵扣的資格。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租賃備案的不足1%,房東擔心租賃行為被記錄後,未來會涉及到更多的稅收,不配合租客也是在情理之中!

此次,個稅抵扣APP升級,免去了填寫業主信息,只要租客在這個城市沒有購房信息,就可以安心的申報租金抵稅,也符合國家提出的減稅政策,對於沒房的,確實是個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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