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惡犯罪團伙以替他人催債爲由,惡意傷害他人、擾亂多個單位辦公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天津公安局寶坻分局經縝密偵查,成功將該團伙9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並將這一團夥以毆打欠款人、打標語橫幅、堵門堵路等惡劣滋擾方式爲手段的暴力討債犯罪事實全部查清。


    

2018年1月17日9時,劉某某向公安寶坻分局報警稱,其在前往某公司送貨時,被一羣堵門討債的人毆打。民警趕到現場將犯罪嫌疑人王某鵬當場抓獲,其餘涉案的8人不知所終。審訊中,王某鵬先是拒不交代其違法犯罪事實。在民警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監控錄像,證實該團伙系9人共同作案後,王某鵬仍僅供述其夥同他人討債引發鬥毆的情節,對其餘問題閉口不言。辦案民警轉變偵查思路,將工作重心放到剩餘8名在逃人員身上,採取多種技術手段,最終確定了8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並發現該團伙人員統一受僱於一家專營替人要賬業務的外地公司。民警隨即圍繞8名在逃犯罪嫌疑人開展工作。2018年3月6日,在逃的李某海、趙某利、丁某嶺、安某東、白某文、史某超、趙某兵、陳某新8名犯罪嫌疑人迫於壓力到公安寶坻分局投案自首,並於當日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後,對其因替人討債而引發鬥毆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進行至此已基本完結。辦案民警又秉持“深挖細查”原則,圍繞該夥成員活動軌跡開展梳理,發現該團伙成員於2018年1月7日至13日在河南省新鄉市有住宿記錄,1月15日抵達本市濱海新區,停留一晚後纔來到寶坻區。民警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判定,該團伙很有可能還在上述兩地以同樣手段作案,隨後很快查明在上述時間段內,李某海糾集王某鵬等人駕車竄至河南省新鄉市某公司和本市濱海新區某公司,以替他人要賬爲由,採取多種滋擾方式向公司負責人索要債務,嚴重擾亂公司正常的辦公秩序。至此,以李某海爲首的9人暴力討債犯罪集團犯罪事實查清,共計破案3起。被其打傷的劉某某經鑑定,損傷程度爲輕傷二級。



法院經開庭審理,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該涉惡犯罪團伙成員一年十個月至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海河傳媒中心今晚報事業部出品

來源:平安天津

編輯:塗欣

實習生:凌汕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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