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別人的錢不會心痛 但是您遲早要還的】

我想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壞習慣,不管您是政府單位公務人員也好,還是民營私人企業員工也好,我想可能有為數不少的人有過以下的行為,用政府單位或者公司的電話打自己私人的電話,用單位的文具,比如紙筆,拿回自己的家中使用,甚至拿一些政府單位的財產跟公司的財產回去使用,在您眼中或許這些是沒值多少錢,但是您知道嗎?

你拿政府單位與私人企業的東西不告知而取,就是偷,『弟子規』裡面已經說的很清楚,【用人物 須明求 倘不問 即為偷】,甚至你用你上班時間來從事您私人的行為也算偷竊~人家花錢請您上班,結果您把時間用在自己的事情而造成公家單位與私人企業的損失,這其實就是一種偷竊的行為,試問假如您是一間企業的老闆,您希望您花錢請他來做他自己私人的事情嗎?

其實在政府單位做事情的公務人員,本身自己就要更注意自己的行為,拿政府單位的一些文具,甚至用政府單位的電話打私人的電話,只要不是屬於你的,你沒告知主管,就是偷竊,而你假如在台灣的政府單位做事情,你偷竊的就是兩千三百萬人民的納稅錢,您的債主就是全部台灣人民,假如您在中國大陸的政府單位工作,您偷盜了,債主就是全中國大陸的人民,您等於欠這些十三億多的人民,請問一下您要花多久時間才還的起阿!生生世世做牛做馬都不一定還的起呢!

當然您假如在私人公司企業做事情,您債主就是私人公司與企業老闆與股東,很多人不了解因果的道理,隨隨便便就任意偷取自認為不是很貴重的小東西,只要您不告知主管單位與上司,您這樣的行為就是偷竊,就是偷盜,依照佛弟子的標準,這就是犯了『偷盜之戒』。

若假如您在寺廟中用寺廟的財務從事自己的事情,您這個盜戒更是嚴重,您要知道寺廟中的供養來自於十方,盡虛空遍法界都是他的主人,您若在佛門寺廟中犯了偷盜之戒,用貪心去盜取,那怕是一支筆,一張紙,您的果報都是很慘烈的,佛常常講,侵佔偷盜常住物,佛不能救,必墮地獄。常住物是十方善信供養,一針一線都不可以偷盜。

所以當您在使用寺廟中財物與在公職單位任職的同時,千萬記住不要起貪念與偷盜之心,不然以為佔了點小便宜,等將來要還的時候就苦不堪言了。

用人物須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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