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别人的钱不会心痛 但是您迟早要还的】

我想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坏习惯,不管您是政府单位公务人员也好,还是民营私人企业员工也好,我想可能有为数不少的人有过以下的行为,用政府单位或者公司的电话打自己私人的电话,用单位的文具,比如纸笔,拿回自己的家中使用,甚至拿一些政府单位的财产跟公司的财产回去使用,在您眼中或许这些是没值多少钱,但是您知道吗?

你拿政府单位与私人企业的东西不告知而取,就是偷,『弟子规』里面已经说的很清楚,【用人物 须明求 倘不问 即为偷】,甚至你用你上班时间来从事您私人的行为也算偷窃~人家花钱请您上班,结果您把时间用在自己的事情而造成公家单位与私人企业的损失,这其实就是一种偷窃的行为,试问假如您是一间企业的老板,您希望您花钱请他来做他自己私人的事情吗?

其实在政府单位做事情的公务人员,本身自己就要更注意自己的行为,拿政府单位的一些文具,甚至用政府单位的电话打私人的电话,只要不是属于你的,你没告知主管,就是偷窃,而你假如在台湾的政府单位做事情,你偷窃的就是两千三百万人民的纳税钱,您的债主就是全部台湾人民,假如您在中国大陆的政府单位工作,您偷盗了,债主就是全中国大陆的人民,您等于欠这些十三亿多的人民,请问一下您要花多久时间才还的起阿!生生世世做牛做马都不一定还的起呢!

当然您假如在私人公司企业做事情,您债主就是私人公司与企业老板与股东,很多人不了解因果的道理,随随便便就任意偷取自认为不是很贵重的小东西,只要您不告知主管单位与上司,您这样的行为就是偷窃,就是偷盗,依照佛弟子的标准,这就是犯了『偷盗之戒』。

若假如您在寺庙中用寺庙的财务从事自己的事情,您这个盗戒更是严重,您要知道寺庙中的供养来自于十方,尽虚空遍法界都是他的主人,您若在佛门寺庙中犯了偷盗之戒,用贪心去盗取,那怕是一支笔,一张纸,您的果报都是很惨烈的,佛常常讲,侵占偷盗常住物,佛不能救,必堕地狱。常住物是十方善信供养,一针一线都不可以偷盗。

所以当您在使用寺庙中财物与在公职单位任职的同时,千万记住不要起贪念与偷盗之心,不然以为占了点小便宜,等将来要还的时候就苦不堪言了。

用人物须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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