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长黄健庭时任立委时期涉及助药商作假帐,今高院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合并判黄健庭5月徒刑。(图/台东县政府提供)

▲药商假帐案判刑5个月定谳,黄健庭隔海喊:遗憾。(图/记者郑有财翻摄)

记者郑有财/台东报导

台东县长黄健庭13年前时任立委期间,被控涉及药商回扣案延宕已有12年的时间,日前高院于更一审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合并判黄健庭5月徒刑,贪污部分仍判无罪,可易科罚金,仍可上诉。此刻人正在马来西亚宣传的黄健庭隔海表示「遗憾」,回国后将会与律师讨论后续事宜。

13年前黄健庭担任立委时收药商200多万元贿赂,为药商游说退辅会等机关采购特定药品,一、二审均认定黄健庭未构成贪污罪,仅依《商业会计法》等罪各判刑6月、5月,经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今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合并判黄健庭5月徒刑,贪污部分仍判无罪。

高院判决内容指出,黄健庭及其助理均坦承提供朋友充当人头,借此收取药商以员工薪资名义提供的款项,另提供发票给药商报帐,辩称不知后续核销及报税过程,可见黄男两人是以不实的会计凭证等资料,掩饰药商答谢的报酬,还借此帮药商逃漏税。

高院虽认为黄健庭仅单纯「游说」行为本身,收受药商赞助并协助游说医院采购药品,不是立委职务行为,加上本案医院向药商买要价格,低于健保或病患自费金额,无法认定因此图利药商,所以将黄男等人被控的违背职务收贿、图利等罪仍判无罪。

由于此案缠讼已逾10年,没有可归责黄健庭等二人拖延诉讼的事由,符合《速审法》减刑规定,因此量刑时已酌量减轻。目前黄健庭正在国外进行宣传,一切都需等黄回国后,才能对外说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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