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从事外销贸易的陈姓男子2018年5月前往台中某国小的操场运动,沿著外侧跑道经过司令台前时,刚好遇到与卓姓、蔡姓朋友在一起的少女小爱(化名),但他摆动手臂时不小心碰到对方的身体后侧,结果随即被用「五字经」问候,双方一度发生争执,最后因为少女受伤而挨告。台中地院法官日前依伤害罪判处陈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兄弟、朋友、哥哥、家人、友情、运动、操场、跑道、跑步。(图/翻摄自pakutaso)

▲陈男在操场快走运动,却与小爱发生争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指出,陈男当天在国小操场运动时,是沿著操场外侧绕圈快走,中途经过司令台前方,刚好碰到正在玩耍的小爱一行人,却因为快走时摆动手臂不小心碰到小爱的身体后方,对方不满之下随即骂出「X你娘XX」等五字经;他当下没有理会,而是忍著继续绕行操场一圈,后来越想越不服气,这才用手抓住当时坐在司令台上的少女肩颈,并将人拉下来,导致对方颈部擦挫伤。

对此,陈男强调,当天快走时的确有不小心碰到小爱,但绝对没有任何伤害的犯行,「我只有过去训斥她,手上没有拿任何武器,而且我离她大约有一公尺半的距离,根本没有碰到,她的伤也不是我造成的。」

女生,学生妹,学生,女孩(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

▲小爱指控陈男有摸她右侧的屁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与本案无关)

而小爱指控,陈男第一次靠近的时候有摸到右侧的屁股,她也确实有用五字经骂人,「我跟朋友说刚刚有人摸我屁股,后来就坐在司令台上,他则走回来抓我脖子并拉下司令台,当下我有用行动电话打110报案,之后再到警局作笔录」;蔡、卓两位友人也证称,聊天聊到一半的时候听到小爱叫了一声,陈男第二次靠近时双方距离目测应该小于1公尺,「他问小爱『看什么』,小爱骂完脏话,就被抓住肩膀靠近脖子的地方拉下司令台」,他们都有看到脖子上有伤痕。

虽然性骚扰的部分陈男获检方不起诉,但伤害罪的部分还是闹上法庭。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陈男绕行操场一圈后又被骂脏话,心生不满才会将小爱拉下司令台,导致对方受伤,而且两位证人与当事人的说法一致,最后依伤害罪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罚金4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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