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颖/汇流新闻网记者

车祸事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往往会先移送调解,希望双方可以透过协调达成共识,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也可以为双方省下许多时间与金钱。不过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进行调解?你知道调解并不具有强制力吗?汇流新闻网为你整理出精华重点,关于调解的重要事项都在这里!

检察官要我去调解,一定要同意吗?

检察官遇到车祸案件,多数心里其实是希望送去乡镇区公所调解,所以会在第一次开庭会询问调解意愿,一方面希望双方调解成立案子就结了,另一方面因为手上案子太多,就算最后调解不成,送去调解也可以延长办案时间。然而,被害人可考虑对方是不是诚意要和解,来决定是不是同意调解,并没有强制性。

调解有什么好处?

调解的好处在于,可以完全不用付钱,就在调解委员面前磋商、尝试协调一下,虽说调解没有强制力一定对方到场,甚至强迫双方要调解成功,然而在过程中双方发表各自的意愿与条件,看可不可以避免后续刑、民事诉讼,当然也可以初步判断对方的赔偿底线及掌握相关事证为何,因此,在于赔偿金额不高之案件,调解也不失为一个好方式。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双方对于车祸事故肇事责任,先有可以参考的官方书面资料可判定责任再作调解,因此不管是初步判断研析表或鉴定报告已经有载明双方责任,才去进行调解。

车祸自保5步骤

要不要请律师?

至于提告或调解过程中要不要请律师,如果经济状况不佳,可以寻求政府免费律师资源,如果经济状况尚可且受伤严重,建议尽量以付费咨询或全案委任,一则透过律师可以尽速保全对方财产,二则对方不想和解时,漫长诉讼程序及细节需要知道案件全貌的律师从旁协助才好。

车祸鉴定很重要?若鉴定对我不利,我该怎么办?

一般车祸案件送到检察官手上后,一方不承认对车祸发生有过失或对于警方制作初步判断研析表不服时,检察官多半会送车祸鉴定委员会鉴定。因此,对警方所作的初步肇事责任研判有异议时,可以申请送各地交通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若对于鉴定结果有意见,还可以再声请覆议。

经过覆议确定后,检察官或法官除了被害人再送学术机构鉴定或开庭后再次勘验现场迹证及询问证人,例如行车纪录器、监视器、目击证人,否则实务上作法多半是依据鉴定结果来判定双方的肇事责任归属。

总而言之,想要快速的解决后续赔偿,调解不失为一个选项,不过调解的所有细项都要好好注意,才不会后续又衍生更多问题呢!

※本文参考自专栏作家刘安桓律师《从新闻案例轻松了解车祸责任与理赔》一书,如欲得知更多车祸法律相关知识,欢迎参考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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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照来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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